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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安全插上“冗余”的翅膀

作者:杜放光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0月16日

  前段日子,笔者母亲住院期间,曾几度遭遇输液瓶空而未察觉的情形,幸有邻床提醒才免遭意外。后来,经人推荐购买了一款输液报警器,其用法是将其固定于输液管上,一旦管内液体排空即能自动感应报警。
  
  有家人陪护,有邻床提醒,再加上报警器,之后输液再未出现过类似“险情”。如此多重防范,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冗余安全度”这一概念:即为保证安全,在处理隐患时应考虑设置多道防线,即便有一两道防线无效,还有冗余的防线可以控制事故隐患。
  
  素日里,人们在治理隐患时习惯于“就事论事”,即对准“病灶”施以“靶向”治疗。譬如大家耳熟能详的安全通报:“某人因某事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依据某某办法条款,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若干元的处理……”乍看上去,犯错者付出了代价,通报加罚款,似乎已狠下杀手。但细观后效,既没有深究根源,也没有从人、机、料、法、环等多角度制订防范措施,压根没起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可见,仅有局部“对症”还不够,因为有些“病症”除了影响本体外,还会辐射到本体周边的区域。若要根绝后患,除了靶向疗法外,还需要对其涉及的相关区域采取系列的防范措施。
  
  比如农电管理最为头疼的清理树障难题,树木伐了再长或来年复种的情形比比皆是。后续管理缺位,导致前期工作归零。如何应对?树障处理的同时,还要根据电力线路处理纠纷的原则之第五项,签订后续管理责任协议,包括不得再种植树木协议和树木修剪管理使之与架空电力线路之间的距离符合安全距离要求的协议。
  
  再如习惯性违章。我们通常依赖安监部门的单一力量,致使双方打起了“游击战”。若适用冗余安全度原则,完全可以多角度“围攻”:可制作现场提示牌,可实行隐患“随手拍”,可采用有效的技术措施,可引导职工结成“安全对子”,可倡导家属常吹“安全风”,可实行“飞行”检查,可组织志愿者“爱心巡视”……
  
  又如临时用电顽疾,屡屡有人或因此违规,或因此触电。为什么屡纠屡错?缺乏“冗余安全度”措施:一曰制度,要严格规范报批手续,建立健全临时用电台账,合理配置临时电源点;二曰提供临时用电计量箱,供客户使用;三曰加强安全宣传,提高客户安全用电意识;四曰培训提素质,对农电工进行技能培训;五曰专项检查,对于不报装,不装表,不签订安全协议等等进行督查惩戒。
  
  如此,多措并举,刚柔并济,无论是习惯性违章、临时用电隐患,还是线下树障,都将如过街老鼠,无处藏身。
  
  可见,“冗余”一词,表面看来含“多余”之意。但对于安全而言,多一道防线就会多一层保障,即便再多也不会嫌多。
  
  宁可备而无险,不可险而无备。面对隐患,我们宁可多一项制度措施,多一些人员参与,也要形成合围之势,将安全篱笆筑得密不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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