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县防汛减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防范因暴雨而出现的大面积洪涝、水毁灾害和局部地质灾害对我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构成的严重威胁,严防地质灾害和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县安委会《关于对全县煤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华安委发【2010】7号)要求,现根据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检查整顿工作,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切实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夯实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
二、检查范围
乡属三户煤炭企业
三、检查重点
(一)责任落实方面: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推行“一岗双责”工作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了各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是否严格落实矿长下井跟班、安全生产责任联保等工作制度。
(二)采掘方面:是否制定采掘工程支护设计方案;采掘工作面最大空顶距是否超过规定;采煤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是否采取加强支护,支护强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是否存在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以掘代采、多头作业等问题;是否按照“先探后掘、不探不掘”的工作原则执行作业。
(三)机电运输方面:是否对各种提升设备、人车、电机车、矿车、矿车联接装置、钢丝绳、轨道、枕木、各类缆线、管路、电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非阻燃电缆和运输胶带,井下是否存在失爆现象。
(四)“一通三防”方面:是否存在瓦斯超限作业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善、可靠;是否有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是否实行机械通风,各用风地点的风量、风速是否满足要求,掘进工作面是否实现双风机、双电源管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是否采取“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矿井装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使用情况是否正常;井下作业地点瓦斯传感器安装位置、数量、质量和标校是否符合规定;“一炮三检”制度执行情况。
(五)防治水方面:是否成立了专门防治水地测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按规定分析研究矿井水害防治现状并完善水害防治技术管理相关措施;是否严格按照“先探后掘、不探不掘”和“有疑必探、先治后采”的原则,落实矿井水文地质,特别是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矿井老空(窑)的积水防治措施;防排水系统是否健全可靠。是否针对近期我县大面积降雨情况,对矿井及周边环境水文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地面进行巡查观测,细化责任、划片包干,对地表裂隙进行充填,对井下密闭防水墙进行加密加固,落实了防透水的各项措施。
(六)防火方面:是否确定煤层自燃倾向性并制定相应防灭火方案,井下是否存在放各种易燃油品,是否建立消防材料库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对已封闭的火区或高温点,是否定期检查封闭墙内外的空气温度、瓦斯浓度等气体成分;是否对井下发火、发热点实施黄泥灌浆、注氮等措施进行防治。
(七)火工品管理情况:使用煤矿许用火工品规定的执行情况;火工品存储、使用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