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空: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 2002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2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 未成年工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 孕期、哺乳期 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3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当设置 黄 色区域警示线,高毒作业场所应当设置 红 色区域警示线。
4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5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 粉尘、放射性物质 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6 、职业病病人依照有关民事法律,有获得赔偿权利,有权向 用人单位 提出赔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