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职业卫生知识试卷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11月03日

职业卫生知识试卷

 

单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文化程度               得分           

 

一、填空:(每题5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251日起施行。

2、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3、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当设置色区域警示线,高毒作业场所应当设置色区域警示线。

4、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5、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6、职业病病人依照有关民事法律,有获得赔偿权利,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二、是非题:(对的打√,错的打×),每题5分。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有权了解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并要求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

2、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并要求用人单位在所提供复印件上签章。                           (√)

3、职业病人不适宜从事原工作的,可以要求调离。(√)

4、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者的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                  (√)

5、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

6、用人单位应当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应急时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

7、职业健康检查和相关医学观察的费用应由劳动者自己承担。                                        (×)

8、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并承担相关费用。          (√)

9、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   (√)

10、制鞋企业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是粘合剂中的挥发性物质“苯、甲苯、二甲苯”。                        (√)

11、采石、石雕、水泥等粉尘危害行业的作业工人只需配戴一般卫生口罩就可有效防止尘肺病。            (×)

12、电焊工人除应注意眼睛防护外,还应防止焊尘、焊烟对人体的危害。                                (√)

 

三、简答:每题10

 

李某体检时发现白细胞总数偏低,他可以马上到家具厂应聘油漆工吗?为什么?

答:不可以。油漆中的挥发性物质苯、甲苯、二甲苯主要危害人的血液循环,李某白细胞总数偏低,属职业禁忌症,应过一段时间后复查,如正常,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知识问答

 1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何时颁布实施?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1年10月27日通过;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2问:什么是职业病危害?

      答: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3问: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哪些?

      答: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及在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其它有毒有害因素。如:粉尘、噪声、振动、放射线、有毒气体等。

      4问:何谓法定职业病?

      答:法定职业病是指《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中规定的“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法定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只有确诊为法定职业病,才能享受相关的福利待遇。

      5问:职业病有害因素来源于哪几个方面?

      答:职业病有害因素按其来源可分为3个方面:

      一、由生产工艺产生或存在的有害因素;包括化学因素(如:一氧化碳、二氧化硫、铅烟、粉尘)、物理因素(如:高温、高压、高湿、噪声、振动、各种辐射)、生物因素(如: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

      二、劳动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如:劳动强度过大、劳动工具不合理、劳动时间过长或安排不当、个别器官使用过度、劳动体位不良等。

      三、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主要包括自然环境因素、厂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来自其它生产过程散发的有害因素造成的生产环境污染。

      在实际工作场所,往往同时存在多种有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产生综合作用,以至产生职业性疾病。

      6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哪些权利?

      答:《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具体有8项权利:

      a规定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有了解所在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护设施的权利;b对健康检查结果知情的权利;c有获得职业卫生培训、教育的权利;d未成年人、女职工、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享有特殊的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e享有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健康权益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的权利;f有权拒绝违章在没有卫生防护条件下从事职业危害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的冒险作业;g有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民主管理的权利;h患有职业病后,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7问:《职业病防治法》中的用人单位是指哪些?

      答:《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中规定,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

      8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的责任主要包括哪些?

      答: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危害承担责任;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概括来讲《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有16项义务:

      (1)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管理的义务(19条);

      (2)配备防护设施、设备、用品的义务(20条);

      (3)公告警示危害因素和张挂职业危害警示标识的义务(22、25、26条);

      (4)事故预防、应急救援和控制的义务(23、24条);

      (5)危害治理和禁用、禁止转移的义务(21、27、28、29条);

      (6)告知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劳动者防护知识培训教育的义务(30、31条);

      (7)劳动者健康检查和建档的义务(32、33条);

      (8)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的义务(24条);

      (9)职业禁忌和健康损害调离安置义务(32条);

      (10)未成年工和女工保护的义务(35条);

      (11)职业病报告的义务(43条);

      (12)提供职业病诊断资料的义务(48条);

      (13)安排职业病人诊疗、康复和检查的义务(50条);

      (14)职业病人调离和妥当安置的义务(50、53、54条);

      (15)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义务(6、51条);

      (16)依照民事法律承担赔偿的义务(52、53、54条)。

      9问: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场所应当符合什么要求?

      答: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场所应符合:

      A、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B、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C、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D、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E、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F、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它要求。

      10、问: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什么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答:A、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B、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C、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D、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E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制度;F、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问:建设部门在新、改、扩建项目中应如何做好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答: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最后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