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警戒维护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
(4)医疗救护组: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保护,保证救护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5)后勤保障组:迅速调集车辆运行急需物资,装备,药品等。疏散现场人员,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6)善后处理组:负责对死、伤者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
在开展救治过程中,应注意组织协调好各类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救援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3、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将事故灾情按分类管理程序向县政府、县安监局或县安办上报,及时将上级指示传达到基层。
4、事故调查工作
在重大事故的调查过程中,各村(居)委和镇级有关部门要抽调力量,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五、处置特大事故的职责分工
(一)镇主要领导:现场,听取汇报,作出指示,调集力量。
(二)镇级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提出建议,具体组织开展事故处理工作。
(三)党政办:协助政府领导做好事故上报、事故处理工作。
(四)安办:根据领导指示,做好情况通报,综合协调事故处理工作。
(五)镇宣传口:负责统一对外发布事故信息及新闻报道。
(六)派出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火灾、道路交通、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等特大安全事故的抢险施救工作,指挥重大事故人员疏散、治安保卫、灭火、道路交通管制及对事故较大责任嫌疑人实施监控工作。
(七)水管站: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重大水库渠道损失事故抢险施救工作,负责其他重大事故的水下作业和施救工作。
(八)国土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重大地质灾害事故的抢险施救工作。
(九)林业站: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重大森林火灾的抢险施救工作。
(十)卫生院: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重大急性中毒事故的抢救工作,并负责其他特大事故的伤员救治,医护人员、医疗设备、药品的组织和医疗救护指挥、卫生防疫工作,及时通报伤员救治与疫情控制情况。
(十一)民政:协助政府做好死伤人员家属、群众的安抚和尸体处理工作。
(十二)安办: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实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抢险施救工作。
(十三)安办、纪检、派出所、工会及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指令派员参与事故的调查工作,协助调查取证和提出建议。
(十四)供电所:负责重大安全事故现场抢险施救的电力供应和电缆、照明设备的安装、维护,保证救援工作不间断地进行。
(十五)凡属镇辖区内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收到重大安全事故指挥部发布的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时应立即派出救援队伍,调运救援设备、物资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救援工作。
六、救援力量及器材配置
林业站:预备森林灭火器材,如风力灭火机、油毡、多用铲等工作。供电所:预备事故现场应急电源和照明设备。
七、各村支部、村(居)委,镇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本预案分工精神,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特点,制定适合于本区、本行业、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细则,做好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八、本预案的实施和准备工作纳入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年度目标考核,由镇安委办公室负责对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九、发生较大事故参照此预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