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根据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指挥中心组建以下救援队伍:
(一)抢险救灾队。由公司生产管理部组织成立一支20-50人的抢险救灾队伍;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人员成立抢险救灾小组,配合抢险救灾工作。
(二)医疗救护组。由建安医院成立3人以上的医疗救护小组,主持医疗救护工作。
(三)现场秩序维护组。由行政管理部成立5人以上的秩序维护小组,配合维持现场秩序、排除障碍、保障治安工作。
(四)通讯、供电及后勤保障组。由生产管理部牵头,与事故现场所在单位成立5人以上的后勤保障小组负责通讯联系、能源供给、物资保证工作。
(五)内外信息处理组。由总经理办公室牵头,工会配合处理内外上传下达等信息工作。
第七条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职责:
(一)指挥中心职责。
1.负责集团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修改工作。
2.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其严格执行。
3.督促建立和健全各救援队伍组织,并对其成员素质实施监督,检查按计划组织实施的演练情况。
4.检查各部门、单位重大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各项工作。
5.指挥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并立即向上级报告重大安全事故情况。
6.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稳定生产经营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抢险救灾前线指挥职责。
1听从指挥中心的指令,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救灾工作,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报告指挥中心主要领导。
3.根据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突变问题,对预案提出调整、修改。
4.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的场地,必要时及时向社会上求援,事故处理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5.事故若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时,应及时进行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三)05年度指挥中心成员、应急组织成员岗位职能及通讯电话一经明确不得随意变更,如遇变更应及时逐级向指挥中心报告;并要求24小时保持畅通。具体列表如下:
指挥中心成员基本情况
姓 名 | 职 务 | 岗位分工 | 电 话 |
李文健 | 总指挥 | 全面监控总负责 | 13932656168 13930638381 |
钟崇鹤 | 副总指挥 | 思想稳定教育,善后抚恤工作 | 13931618578 |
林维生 | 副总指挥 | 现场调度、组织 | 13012007869 |
李俊峰 | 组员 | 后勤保障、保卫 | 13931618609 |
孙万忠 | 组员 | 综合措施落实 | 13932680553 |
刘洪庚 | 组员 | 伤员安抚及信息处理 | 13131601556 |
司四顺 | 组员 | 消防安全、现场保护 | 13513164890 |
刘 绪 | 组员 | 医疗救护 | 13191981318 |
王新改 | 组员 | 运输安全 | 13031496376 |
张国栋 | 组员 | 土建安全技术措施 | 13082098802 |
于洪友 | 组员 | 生产设备安全技术措施 | 13703167157 |
邵德海 |
| 专车司机 | 13633168962 |
第八条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发现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向指挥中心领导报告,指挥中心按事故类别,按规定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视灾害情况,求得社会救援。电话;公共安全事故拨打“110”,火灾事故拨打“119”,病(疫)、急救拨打“120”,车辆交通事故拨打“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