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做好消毒工作
1、食堂应对食品加强卫生管理,特别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再生产加工和销售过程中污染。食堂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定期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工作恩怨必须保持持证撒谎能够岗,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堂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及时调换工作。
2、控制细菌污染。控制细菌生长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
3、杀灭病原菌。杀灭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温灭菌,当肉类食品深部温度达80度时,经12分钟可彻底杀死沙门氏菌。各餐的熟食品,在销售或使用前必须充分加热,一律不允许将剩饭剩菜销售给学生。学生也一律不准带熟食品进校存放食用。
六、突发性事件的处置
1、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并于半小时内向教育局和卫生防疫站报告。
2、积极配合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现场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现场调查处理。
4、配合卫生和教育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6、分析原因,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原因,汲取教训。
7、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师生,做好登记工作,分析判断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原因,对可疑中毒食品进行消毒处理,根据中毒原因,做出现场消毒预防措施。
七、对中毒食物的处理
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立即停止食用。在卫生部门已查明情况,确定的食物中毒源,可采取煮沸15分钟掩埋或焚烧。液体食品可用漂白粉混合消毒。食品用具、容器可用1-2%碱水或漂白粉溶液、消毒液等消毒。
八、根据查明的事故原因,向上级领导和卫生部门递交书面事故分析报告,对发生的事故做到“三不放过”,对所有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引以为戒,并对造成中毒的责任人、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如故意破坏造成中毒事故,将当事人交司法机关处理,如因工作疏忽造成中毒事故,对当事人进行罚款赔偿、辞退处理。
九、事故报告、处置联系电话
教育局安管科:
卫生院:
派出所:6866310
防 疫 站:
总 指 挥:学校校长
现场保护:由保卫科负责
现场抢救:由学校负责安全工作的校长负责
通讯联络:保卫科
食物封存:保卫科
机动人员:
各组组员自己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