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目的
1.1.1 为了控制生产现场及其它场所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可燃助燃气体及化学危险品泄漏造成人员伤亡、急性中毒或重大经济损失等突发事故发生,
1.1.2 通过预案实施使应急预案工作协调统一、紧急有序,从而达到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减少或消除人员伤亡和各种经济损失的目的。
1.2 编制依据
1.2.1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2006-1-22发布)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船舶修造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原船舶修造部冶生[1996]20号)
《氧气安全规程》(船舶修造工业部[88]冶安环字第856号)
《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3号)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8号)
《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1.2.2有关技术规范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港口大型装卸机械防风安全要求》JT399-1999
《港口钢材装卸作业安全技术要求》JT245-1995
《港口重大件装卸作业技术要求》JT/T2028-93
《港口防雷与接地技术要求》JT556-2004
《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DB33/ 630—2007)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船舶修造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火灾、中毒等事故。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预防和减少船舶修造事故,切实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职工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市、区安监局的统一领导下,公司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企业船舶修造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企业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企业为主,分级响应。船舶修造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现场应急指挥部为主,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省、市、区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指导、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确保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做好船舶修造事故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开展培训教育,组织应急演练,做到常备不懈。进行社会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做好物资和技术储备工作。
2 企业危险性分析
2.1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2.1.1危险源
2.1.1.1船舶建造主要危险源
(1)钢料出库:起重伤害
(2)预处理:火灾爆炸
(3)切割下料:起重伤害、职业病
(4)小组立:起重伤害、物体打击
(5)冷热加工:机械伤害、起重伤害
(6)中组立:机械伤害、起重伤害
(7)分段制作:起重伤害、火灾爆炸、高处坠落、中毒窒息
(8)分段脱胎:起重伤害、物体打击
(9)分段预舾装:火灾爆炸、中毒窒息
(10)分段喷涂:火灾爆炸、中毒窒息
(11)分段总组:起重伤害
(12)总段合拢:起重伤害、中毒窒息、火灾爆炸
(13)机器设备安装:源:起重伤害、中毒窒息、火灾爆炸
(14)船体涂装:火灾爆炸、中毒窒息
(15)船舶下水:物体打击、淹溺
(16)码头舾装:火灾爆炸、高处坠落
(17)船舶试验及试航:辐射伤害
(18)船舶交付:无
(19)危险化学品仓库(油漆库、瓶库)
(20)液氧储罐区
2.1.1.2船舶修理改装主要危险源
(1)火灾爆炸
热工作业:装焊、气割、打磨、敲铲、打砂
喷涂作业:喷吵、油漆、化学清洗
驳油作业:燃油驳运
(2)高处坠落
离坠落基准面2m及以上的作业环境中所有项目
(3)物体打击
作业环境所有项目
(4)中毒窒息
密闭空间作业
喷涂作业
CO2灭火系统修理
清油、清舱作业
(5)坍塌
脚手架搭拆和使用项目
(6)起重伤害
作业环境所有项目
(7)机械伤害
作业环境所有项目
(8)车辆伤害
作业环境所有项目
(9)淹溺
进出坞、移靠泊、水上作业
2.1.2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火灾爆炸
(1)船板切割大量使用乙炔、氧气。乙炔为第2.1类易燃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2)涂装作业中使用喷漆属第3类易燃液体,具有易燃易爆性。
(3)到港船舶自身携有大量的燃油,船体本身还有大量的可燃易燃分隔装饰材料,有发生火灾可能。
(4)动力电缆和照明设备供电电缆漏电、超负荷、接触电阻过大和短路而引发电气火灾。
(5)电气设备超负荷运转引起火灾。
(6)雷击可能引起火灾。
(7)施工检修过程中的焊接、切割火灾危险性。
企业存在危险源主要有:危险化学品库、乙炔站、制氧站、液化气站、木料场所、涂装作业场所、明火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船舱及封闭舱作业、船舶下水作业等。
2、中毒
乙炔或氧气有可能引起作业人员窒息;常压下,当氧的浓度超过40%时,有可能发生氧中毒。喷漆中含有二甲苯等有机溶剂,有毒性危害。
3、起重伤害
本企业行车多,在运行、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起重伤害。
4、机械伤害
机械设备快速转动部件、快速移动部件、摆动部件、啮合部件等如果缺乏良好的防护设施或操作使用维修不当,都可能伤及手脚头发等部位。
5、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在正常生产巡查和设备维修时,可能发生高处作业人员的坠落和高空坠物伤人事故。
6、淹溺
码头作业人员有落水淹溺危险。
7、台风、汛情的危害
在遭遇强台风时,固定或移动的设备、设施可能发生倾斜、倒塌,将会危及人员的生命安全。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领导机构】公司应急指挥部是公司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企业内部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领导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公司有关领导按照业务分工和在相关应急指挥机构中担任的职务,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必要时,派出公司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办事机构】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总值班室)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归口管理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公司系统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履行值守应急职责,综合协调信息发布、情况汇总分析等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专业应急救援小组】 专业应急救援小组由公司有关部门领导和员工组成。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如下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安全生产科科长、生产副总经理
指挥部成员:设备主管、供销主管、人事主管、各专业主管。
指挥部人员分工:
总指挥:全面指挥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具体的指挥工作,当总指挥不在现场时,副总指挥行使总指挥职责。
安全生产科科长:协助总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协助现场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外来救援队伍的接待引导及事故处置工作,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监测工作,
设备主管:负责事故现场洗消去污工作。
供销主管: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及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人事主管:负责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组织引导外援救护队的现场抢救受伤中毒人员及护送转院工作。
保卫主管:负责现场警戒、治安保卫、人员疏散和道路管制工作; 各专业主管:按事故后生产调度指令,正确处置有关的开停车工作,做好停车后的各项善后工作,集中可以集中的车间人员、消防器材、防护用具,随时按现场指挥部的命令,支援现场抢救的各项工作。
3.2.2应急救援小组
发生紧急事故时,迅速在事故现场附近安全地带设立临时指挥部,由总经理任总指挥,负责全公司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调度,总经理不在时,副总经理为临时总指挥,全权负责现场指挥,事故应急处理期间,全公司范围内一切救援力量与物资必须服从调派。
公司所有部门都有职责参与应急救援,根据各自职能特点和现场应急需要,公司成立八个专业救援小组:。
3.2.3职责
1、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⑴组织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⑵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
⑶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⑷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
⑸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⑹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
⑺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
⑻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
⑼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2、应急救援办公室职责
⑴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决定。
⑵负责组织公司各应急救援小组,落实应急救援人员(包括应急救援队伍及各专业小组负责人和人员),并存档。
⑶实施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⑷检查抢险抢修、个体防护、医疗救援、通讯联络等装备器材配备情况,是否符合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确保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态,保证能有效使用。
⑸检查应急救援的物资的准备情况。
⑹负责员工的应急救援教育及应急救援演练。
⑺负责与外部有关部门的应急救援的协调、信息交流工作。 ⑻建立并管理应急救援的信息资料、档案。
⑼应急救援办公室应备有如下资料:
1)危险物质数据库:危险物质名称、数量、存放地点及其物理化学特性。
2)救援物资数据库:应急救援物质和设备名称、数量、型号大小、存放地点、负责人及调动方式。
3)公司职工名单;
4)关键岗位人员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包括应急救援队伍及各专业小组负责人和人员);
5)现场其它人员名单,如承包商和参观者等;
6)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理法规、标准、手册;
7)政府部门和应急服务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包括和本公司附近的有关应急救援单位,如:医院、消防队、安全、环保部门等);
8)专家咨询组的相关信息。
公司外部相关部门应急响应通信联络表见附件3。
3、应急咨询专家组
由公司技术专业负责人任组长,由生产、安全、环保、设备等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应急咨询专家组。
应急咨询专家组职责:
⑴指导应急预案的编制及修改完善;
⑵掌握公司区域内重大危险源及易燃易爆、防火重点部位的分布情况,了解国内外的有关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
⑶对安全事故的危害范围做出科学评估,为应急指挥部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
⑷参与事故危害范围、事故等级的判定,对事故影响区域的警报设立与解除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
⑸指导各应急小组进行现场处置;
⑹负责对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和财产损失程度评估工作。
4、各救援队伍职责
(1)消防抢险队职责
a.接到通知后,迅速集合队伍奔赴现场,根据事故情形正确配戴个人防护用具,协助事故发生单位迅速切断事故源和排除现场的易燃易爆物质;
b.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指令,迅速抢修设备、管道,控制事故,以防扩大;查明有无中毒人员及操作者被困,及时使严重中毒者、被困者脱离危险区域;
b. 现场指导抢救人员,消险危险物品,开启现场固定消防装置进行灭火;
c. 负责现场灭火过程的通讯联络,视火灾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请求联防力量救援;
d. 现场固定消防泵、移动灭火器等要按规定经常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e. 负责向上级消防救援力量提供燃烧介质的消防特性,中毒防护方法,着火设备的禁忌注意事项;
f. 有计划地开展灭火预案的演习,熟悉消防重点的灭火预案,提高灭火抢救的战斗力。
g.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预测设备、管道泄漏部位,进行计划性检修,并进行封、围、堵等抢救措施的训练和实战演习。
(2)安全警戒及现场治安队职责
a.发生事故后,治安队根据事故情景配戴好防护服、防毒面具等,迅速奔赴现场;根据火灾爆炸(泄漏)影响范围,设置禁区,布置岗哨,加强警戒,巡逻检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禁区;
b.接到报警后,封闭厂区大门,维修厂区道路交通程序,引导外来救援力量进入事故发生点,严禁外来人员入厂围观;
c.治安队应到事故发生区域封路,指挥抢救车辆行驶路线。
(3)医疗救护队职责
a.熟悉厂区内危险物质对人体危害的特性及相应的医疗急救措施;
b.储备足量的急救器材和药品,并能随时取用;
c.事故发生后,应迅速做好准备工作,伤者送来后,根据受伤症状,及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对伤者进行急救,重伤员及时转院抢救;
d.当厂区急救力量无法满足需要时,向其他医疗单位申请救援并迅速转移伤者。
(4)物资供应队职责
a.物资供应队在接到报警后,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准备抢险抢救物质及设备等工具;
b.根据生产部门、事故装置查明事故部位管线、法兰、阀门、设备等型号及几何尺寸,对照库存储备,及时准确地提供备件;
c.根据事故的程度,及时向外单位联系,调剂物质、工程器具等; d.负责抢救受伤、中毒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e.负责抢险救援物质的运输。
(5)通信联络队职责
a.通讯联络队接到报警后,立即采取措施中断一般外线电话,确保事故处理外线畅通,应急指挥部处理事故所用电话迅速、准备无误。
b.迅速通知应急指挥部、各救援专业队及有关部门、部门,查明事故源外泄部位及原因,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下达按应急预案处置的指令;
c.接受指挥部指令对外信息发布。
(6)监测队职责
负责对事故发展情况及对周边环境影响的监测,对火灾爆炸气态泄漏物去向进行跟踪监测。将监测结果及时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
(7)疏散引导队职责
负责公众疏散(包括厂内人员和厂外周边人员),引导消防人员或医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8)洗消去污队职责
a.负责灭火、抢险后事故现场的洗消去污,泄漏物防化、防毒处理。为恢复生产作好准备。
b.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等待事故调查人员取证。
5、协作单位职责
根据协议应承担的协作工作,相关协作单位负责消防灭火、抢险、救护及医治伤员。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
1、全厂每年一次防雷防静电检测。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行车、叉车按规定定期检测。
3、安全附件和仪表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检定,主要包括各机组、储罐、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应该配备的安全阀、压力表等。
4、火灾报警器、可燃气体探头与计算机联网并定期校正。
5、重点关键部位设置摄象头监控。
6、全厂和各部门对危险源定期安全检查,台风汛期前实施专项检查,查“三违”,查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7、制订日常点检表,专人巡检,作好点检记录。
8、设备设施定期保养并保持完好。
9、做好交接班记录。
4.2 预警行动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可能导致船舶修造灾难事故的信息后,应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当应急救援指挥部认为事故较大,有可能超出本级处置能力时,要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及时研究应对方案,采取预警行动。
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4.3.1信息报告与通知
1、应急管理办公室(总经办)设立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一旦事故发生,现场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
报告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企业负责人,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按照现场处置程序立即开展自救。
2、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记录报告时间、对方姓名、双方主要交流内容。
4.3.2信息上报
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在1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