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为有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学校办公室,由校长统一领导和指挥疫情防控工作。
二、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学校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坚持预防为主、联防联控和科学处置的基本原则。加强疫情预防工作,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及时报告,并通过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坚决防止疫情在学校发生和扩散。对防控对象及疑似病例,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并采取科学规范处置措施,坚决阻断二次感染。
三、强化防控措施及任务分工 (一)各单位成立领导机构。各单位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责组织本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全校各单位) (二)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面向全校师生员工,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群、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及时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做好科学防护,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强化校内舆情监测与引导,及时发布校内疫情有关信息,避免引发恐慌。(责任单位宣传部,配合单位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 (三)全面了解和掌握假期师生员工动态。了解和掌握学生假期去向,了解教职员工及其家属假期外出、亲友来访及健康情况,及时掌握动向,精准统计师生员工及校内住户(含租住户)往返或者经过武汉及周边地区、接触武汉及周边地区人员、接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和疑似病人等情况,及时了解并报告师生员工及校内住户(含租住户)中确诊病例、疑似病例以及发热咳嗽等情况。分别建立学生、在职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托管服务企业职工假期基本情况和潜在风险信息台账。(责任单位学生处、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后勤管理处,配合单位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四)做好值班值守和疫情监测报告。认真落实学校值班制度,做好值班值守,做到值班人员在岗、值班电话畅通。各单位要保持与教职员工正常联系,有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自1月26日起,校内各单位实行“日报告、零报告”,于每日上午1000前报告本单位情况,不得谎报、瞒报、漏报。拨打学校疫情防控值班电话。(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五)加强校园和家属区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封闭校区大道校门和校区东侧(外侧)非机动车与行人通道,严格落实进校人员查验制度。本校师生员工凭校园卡进入校园,其他校内常住人员凭安全保卫处制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入校园。因公务需要进入校园的校外人员,需要查验证件、测量体温,并经联系人确认后登记信息。(责任单位安全保卫处,配合单位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六)加强管控大型活动。全校暂停举办大型聚集活动;
召开小型会议,参会人员应正确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并做好其它防护措施,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疫情。(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七)扎实做好环境卫生与公共场所消毒工作。对全校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整治,对居家、教室、学生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进行全方位清洁和消毒,公共场所定时打扫并消毒,确保卫生无污染,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并注意长期保持。(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配合单位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校内各住户) (八)加强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控。加强与市卫生健康部门密切联系,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适时调整校内防控工作措施。积极配合有关卫生健康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处置疫情。积极动员教职工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参加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校医院,配合单位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九)做好经费和物资保障。根据防控工作需要,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储备足量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消毒液、消毒用酒精、体温计、医用防护服、医用一次手套、洗手液)、必要药品,做好隔离病房安排工作,洗手间必须配备洗手液。(责任单位财务处、资产处、后勤管理处、校医院,配合单位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十)应急处理。当学校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立即启动学院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按以下程序办理 1.立即报告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办公室、校医院分别上报省教育厅和市卫生部门,并在省教育厅和市卫生部门指导下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立即送市第二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3.立即对与病人有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筛查及医学观察处理。
4.迅速、严密、彻底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5.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及后续处理工作。
(十一)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1.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中关于省内各级各类学校延期至2月17日之后开学的工作要求以及疫情发展形势变化,确定新学期开学时间,并提前一周通知到师生。做好延期开学教学工作调整和安排,提前安排好延期期间值班工作。(责任单位教务处、校办公室,配合单位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2.各二级学院主动联系假期返乡学生,全面掌握健康信息和返校信息,严格禁止未到开学报到时间提前返校。对已经购票或其他原因准备提前返校的,要求及时调整返程安排。凡是发烧、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者,症状消失前14日禁止返校,待身体康复携带医学证明返校。(责任单位学生处,配合单位教务处、校医院) 3.从疫区返校教职工自觉居家健康观察14天,每天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主动向本单位报告健康状况;
对从疫区严重地方返校教职工开展追踪和医学观察、健康筛查,及时向校医院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单位各单位,配合单位校医院) 4.开学报到时全面开展健康状况排查,对返校师生进行健康监测。所有学生每天早晨及中午两次健康报告,做好因病缺课登记与报告、隔离和复课工作。设置专门发热就诊区、疑似病例隔离观察区和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区。如发现有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者,及时报告校医院。发现感染者或疑似病例,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并立即联系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转诊。(责任单位校医院,配合单位学生处、各二级学院) 5.加强食堂、饮用水等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晨午检工作并备案检查。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四、严格防控工作责任落实 全校各单位要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共产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决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实现疫情防控全覆盖。各级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校纪委要加强对各级干部履职尽责、秉公用权等情况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以监督实效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高效顺畅开展。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重要指示批示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坚决从严查处;
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推动整改;
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渎职问题,坚决依纪依法调查处理。(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纪委办、人事处) 篇二 为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务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省经信厅,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部署,按照分级负责、部门监管、加强协作、外堵输入、内防扩散、科学应对、果断处置的原则,充分发挥联防联控的积极有效作用,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护全体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学校稳定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按照“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传染病防治原则,提高警惕,加强监测,重视宣传,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治疗措施,严格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我校传播和蔓延。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全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控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综合协调组、宣传教育组、疫情统计组、隔离处置组、安全保卫组、心理疏导组、舆情监控组、物资保障组、监督考核组等10个职能工作小组。
(二)强化联防联控 全校立即启动并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总务科牵头,社区疾控中心指导,全校各科室全面加强监测排查和疫情防控工作,尽最大努力发现隐患,遏制疫情输入扩散。
(三)科学开展疫情防控 深入开展防控方案的培训学习,提高防控处置能力,控制好传染源、做好检测报告和有效隔离,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早处置,最大限度控制疫情。
(四)加强宣传引导 坚持公开透明、统一规范发布信息,及时客观向师生通报疫情态势和防控工作进展。积极开展疫情科学防控、师生自我防护等健康知识宣传教育,主动回应师生关切,帮助师生正确认识新型冠状病毒、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
(五)强化应急保障总务科牵头采购储备一批体温测试仪、一次性医用口罩、75医用酒精和含氯消毒药品,并制定防控物资领用办法,明确保管、发放以及废弃防疫用品处置责任人。总务科、学生科统筹设立隔离室,如果经确认疑似师生后,第一时间将患者带入隔离室,封闭房门,严禁其他人员进出;
并根据情况送往指定医院进行救治。对疑似师生住过的房间、使用过的用具、到过的场所和有关的环境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学校的两辆公务小车作为通勤车随时待命。
(六)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 严格落实校领导带班、中干值班等应急值守制度,确保联络渠道24小时畅通;
加强应急处置,确保24小时待命,第一时间应急响应。防控期间,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疫情统计组、各科室负责人按要求向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告疫情情况(建立微信群和qq群),经学校审定,按时间要求,向各级政府部门报告疫情。
(七)强化工作督查 防控领导小组下设的监督考核组会同人事科对各科室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和明查暗访。对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任务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将及时通报;
对有失职行为和重大过错的部门和个人要依法追责,对于不执行有关规定或互相推诿、工作不力的人员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四、预防措施 (一)寒假期间预防措施 1.成立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学校防控工作。
2.开展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知识教育宣传。利用学校qq工作群、班级qq工作群、家长微信群、橱柜、板报、广播等宣传方式,全员全覆盖向全校师生推送预防知识和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告知书,进一步增强全体师生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预防能力。尽量居家,减少走亲访友、聚会聚餐,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例如车站、码头等。
3.全校范围内排查湖北籍师生,及时收集由湖北等疫情地区返校或者接触过疫情高发地区来的人员师生信息,掌握第一手资料。重点逐一询问湖北籍学生健康状况、离校去向等详细情况。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同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接触史的师生,要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天。
4.加强假期校园防控,做好进出校园的人员和车辆管理,督促值班值勤人员到岗履职履责。严格落实校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出入校园的人员须登记、戴口罩,缩小人员在校活动范围。必要时要对校内重要点位、人员进行洗消处理。
(二)开学前预防措施 1.按照省教育厅通知的开校时间准备开学,布置落实开学前期各项预防工作。
2.开展校园卫生工作。搞好校园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消灭鼠害、灭蚊、蝇等“四害”,对人员密集的教室、办公室、进行全范围消毒。
3.总务科、校行政办公室、成都校区管委会、学生科等科室人员以及全体班主任开学前提前一周开始工作,统计全校师生健康数据,对于仍处在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存在可疑症状的师生员工,及时报告学校,要求其推迟返校。
4.开学时,任何人进入校园,要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询问,如有发热、咳嗽、胸闷、乏力等症状师生员工不得进入校园。学校校区师生还需配合开展防控工作。
5.开学时,对学生食堂、校园超市从业人员进行全员身体健康筛查,严格按照食药监局和冠状病毒防控要求,对身体异常的员工一律不准上班。同时也要对学校所有临聘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筛查,对于发热、咳嗽、胸闷、乏力等症状的员工不允许上班。
(三)开学后防控措施 1.开学后坚持晨检制度。晨检应在社区疾控中心和学校总务科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对早晨走读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报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并及时送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查和医治。
2.学校尽量避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并在教室、学生宿舍、教师办公室等区域配备洗手液和消毒液。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