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社区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应当贯彻“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1.3 编制依据
制定依据①传染病防治法 ②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规范 ③卫生部近年下发的部分传染病诊断防制相关文件 ④网络直报系统数据统计规则 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规范。⑥《突发事件应对法》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1.4 预案范畴
本预案适用于本辖区范围内突然发生1人(含1人)以上重伤的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医疗救治的。突发事件包括:(1)暴力或恐怖事件;(2)火灾、水灾、冰冻、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3)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厂房、矿山、压力容器)事件;(4)各种建筑物倒塌和各类滑坡事件;(5)核泄漏和核污染事件;(6)各种重大交通事故;(7)食物和化学物品等原因引起群体中毒或职业中毒事件;(8)生物制品、化学物品或物理辐射物质泄漏,可能造成或已造成人身伤害、饮用水污染或持久性污染的事件;(9)甲类传染病的发生或各类传染病等重大传染病的暴发流行;(10)其他对公众生命或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的各种突发意外事件。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社区卫生服务站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小组,以社区站主任为主要负责人,全科、护理、公共卫生科人员为成员,负责本辖区内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做好相应的急救物资储备。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 医疗应急救援组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医疗应急救援组的成员要及时到达现场,迅速开展现场急救工作;迅速调集医疗救治资源,组织医疗救治工作的展开和后方的接收工作;组织医疗药品、器材、物资的供应和保障;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人员伤亡和灾害发展趋势等情况。
2.2.2医疗应急救援组办公室
负责日常医疗应急救治工作;及时深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故现场,依据救治预案和医疗应急救援组的指令具体组织现场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现场医疗救治的组织及协调工作;做好现场医疗救治报告工作。
2.2.3医疗救治队伍
(1)成立医疗救治组,由社区站主任为组长、护士长为副组长,社区站全体医护人员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的现场抢救、运送、诊疗。
(2成立卫生防疫组:社区站主任为组长,其他医护人员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传染病、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其他严重影响公共健康事件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负责健康人群疾病预防、健康宣传和疫情监测等。负责疫源地、社区站及相关公共场所的消杀灭工作。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控制以及对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等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主管部门对事件发生地的食品卫生及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治等防控措施的落实。
(3) 成立后勤保障组:由社区站主任任组长,社区站其他医护人员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的药品、器材及各项物资的准备和供应,维护处置环境的秩序稳定等工作,确保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3、应急响应
3.1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事件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级。
3.2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和指挥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主要或分管负责人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抢救进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要接受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指挥机构的领导,加强与现场各救援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3.2.1 现场抢救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和方法迅速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分级、分区处理措施。
3.3.2 转送伤员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合理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由现场医生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满足基本生命需要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迅速有针对性转往有关医疗机构。
(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