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不按规定安装防雷装置。
10、缺乏安全用电常识,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3.2.2预防触电事故的措施
1、对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和操作技能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持证上岗。
2、作业人员要正确穿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施工作业区域或脚手架与户外高压线,距离不能满足规范要求安全距离时,要按规定增设保护网。
4、在潮湿、粉尘或有爆炸危险气体的施工现场要分别使用密闭式和防爆型电气设备。
5、经常对电气安全进行检查,对电线老化或绝缘降低的机电设备及时进行更换和维修。
6、电箱门要装锁,保持内部线路整齐,按规定配置保险丝,严格“一机一箱一闸一锁一漏”配置。
7、根据不同的施工环境正确选择和使用安全电压。
8、电动机械设备按规定接地接零。
9、手持电动工具应要增设漏电保护装置。
10、施工现场应按规范要求高度搭建机械设备,并安装相应的防雷装置。
3.3 物体打击事故
3.3.1物体打击事故发生的原因
1、交叉作业劳动组织不合理,夜间施工照明不足。
2、拆除工程未设置警示,周围未设置护栏和搭防护隔离栅。
3、揽风绳、地锚埋设不牢或揽风绳不符合规范要求。
4、起重吊装未按“十不吊”规定执行。
5、从高处往下抛掷建筑材料、杂物、垃圾或向上递工具、小材料。
6、脚手架上材料堆放不稳、超载、超高。
7、拆除作业未设置禁区围栏、警示标志等安全措施。
3.3.2预防物体打击的措施
1、要控制作业人员和非作业人员通过施工危险区。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并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内出入和上下。
2、拆除工程应有施工方案,并按要求搭设防护隔离棚和护栏,设置警示标志和搭设围网。
3、安全防护用品要保证质量并及时调换、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