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水灾的致灾因素不少于46种,在安全评价过程中,如何分析、辨别这些危险、危害因素,并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笔者提出了一些粗浅看法,旨在抛砖引玉,让更多的专家学者注重安全评价内容的探讨,使得评价过程中杜绝危险、危害因素的遗漏。
1 客观条件
上述分析中,客观致灾因素有17种。因此,针对煤矿水灾安全评价,在开始收集资料时,首先要了解地质和水文地质的客观条件,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气象和水文资料,包括历史最大降雨量、历史最高洪水位等。
(2)当地历史开采资料,包括老窑分布位置、老窑开采时间、老窑封闭情况、老窑出水情况等。
(3)钻孔封孔资料,包括钻孔施工时间、各类钻孔的原始封孔资料、启封孔检查资料等。
(4)水文地质资料,包括含水层层位、含水层类型、含水层的赋水特性、各含水层的水文参数、预计涌水量。
(5)构造资料,包括断层性质、分布规律、含导水性质,褶曲发育情况,岩溶陷落柱发育情况,顶板裂隙发育情况等。
(6)工程地质资料,包括顶底岩石力学性质测试资料、围岩稳定性分区资料等。
(7)开采过程中的新增资料,包括已有出水点情况、采空区灌注浆情况、实际矿井涌水量情况、井下煤仓有无进水情况等。
2 人为因素
煤矿水灾事故有29种以上人为方面的致灾因素,在评价过程中,要从下面几方面进行资料收集和分析:
(1)设计资料,包括井口设计标高、地面防洪设施、防水闸门设计、各种防水煤柱留设尺寸和设计依据、探放水钻孔设计资料、预计涌水量大小及依据、水仓设计容积、水泵排水能力及台数、井田边界等。
(2)安全措施,包括年度灾害预防计划、回采工作面水灾防治专项安全措施、掘进工作面水灾防治专项安全措施、 探放水钻孔安全措施、主井斜巷清理安全措施、灌注浆水安全措施、煤仓放水煤安全措施等。
(3)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包括各种安全措施班前学习记录、防治水知识学习情况、干部职工的安全观念等。
(4)设备、设施,包括水泵供电线路是否双回路、水泵是否有备用、水泵完好情况、防水密闭完好和平时水压观测情况等。
煤矿安全评价工作开展较晚,虽然有《煤矿安全评价通则》和《煤矿安全评价导则》作为依据,但对具体内容上握还有差距,通过专家学者不断的探讨,将有利于进一完善评价内容的把握,使得安全评价工作真正为安全生产排除隐患提供完整的方案。
上述46种可能引起煤矿水灾事故的因素在某一个具体的矿井中不一定全部都存在,但是在收集资料、分析问题时要考虑这些因素。特别要对客观条件的7种类型资料和人为因素的4种类型资料加强收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