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价单元的概念
评价单元就是在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评价目标和评价方法的需要,将系统分成有限的、确定范围的评价单元。
一个作为评价对象的建设项目、装置(系统),一般是由相对独立、相互联系的若干部分(子系统、单元)组成,各部分的功能、含有的物质、存在的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危险性和危害性以及安全指标均不尽相同。以整个系统作为评价对象实施评价时,一般先按一定原则,根据评价目标和评价方法的需要,将评价对象分成若干有限、确定范围的单元分别进行评价,然后再综合为整个系统的评价。
(二)评价单元划分的原则和方法
评价单元的划分,一般将生产工艺、工艺装置、物料的特点和特征与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分布有机结合进行划分,还可以按评价的需要将一个评价单元再划分为若干子评价单元或更细致的单元。评价单元的划分并不要求绝对一致。
常用的评价单元划分原则和方法如下。
(1)以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为主划分评价单元
1)对工艺方案、总体布置及自然条件、环境对系统影响等综合方面的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和评价,可将整个系统作为一个评价单元。
2)将具有共性危险因素、有害因素的场所和装置划为一个单元。
(2)以装置和物质特征划分评价单元
1)按装置工艺功能划分。
2)接布置的相对独立性划分。
3)按工艺条件划分评价单元。
4)按贮存、处理危险物品的潜在化学能、毒性和危险物品的数量划分评价单元。
5)根据以往事故资料,将发生事故能导致停产、波及范围大、造成巨大损失和伤害的关键设备作为一个单元;将危险性大且资金密度大的区域作为一个单元;将危险性特别大的区域、装置作为一个单元;将具有类似危险性潜能的单元合并为一个大单元。
(3)依据评价方法的有关具体规定划分。
如ICI公司的蒙德火灾、爆炸、毒性指标法需要结合物质系数以及操作过程、环境或装置采取措施前后的火灾、爆炸、毒性和整体危险性指数等划分评价单元;故障假设分析方法按问题分门别类,例如按照电气安全、消防、人员安全等问题分类划分评价单元;再如模糊综合评价法需要从不同角度(或不同层面)划分评价单元,再根据每个单元中多个制约因素对事物作综合评价,建立各评价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