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天津某公司10kt/a聚碳酸酯项目安全预评价中,结合项目使用的原料及中间产品液氯、一氧化碳、光气均为危险化学品的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了以下6种评价方法。
1.运用预先危险分析和危险度评价法
运用这两种评价方法,明确了该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和3套生产装置的危险度等级,为对重点设备进行事故树分析、道化学火灾爆炸指数评价等定量分析评价提供了依据。
该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物理爆炸,其中最主要的是中毒窒息。光气、一氧化碳、氯气、氧气及双酚A等是发生中毒、火灾爆炸的主要危险有害物质。光气生产装置的液氯供料槽、蒸发器、氯气缓冲罐、光气合成器、清净反应器,一氧化碳生产装置的氮气、氧气缓冲罐、PC生产装置的缩聚反应器、精馏塔和这3套装置的其他各种塔器、冷换设备等压力容器及其压力管道是发生超压物理爆炸的主要危险设备。按照GB18218-2000规定,确定光气生产装置的液氯供料槽属于重大危险源,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制订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并上报有关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根据装置的体积、介质、压力、温度及操作方式,经危险度评价法评价,计算出该项目的光气生产装置及PC生产装置的危险等级、危险程度。
2.对液氯供料槽进行事故树分析
对已确定为重大危险源的液氯供料槽进行事故树分析,识别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潜在原因,并提供安全措施。
3.对液氯和光气设备进行定量计算评价
对光气生产装置的液氯供料槽、氯气缓冲槽及光气清净反应器爆炸破裂泄漏的氯气、光气气化体积进行计算,并计算出中毒死亡、重伤半径,评价其影响范围。
4. 一氧化碳生产装置的气柜、压缩机进行道化学火灾爆炸指数法
评价经分析确定各相关系数计算出一氧化碳生产装置的气柜、成品压缩机火灾、爆炸危险指数及危险等级,确定暴露半径、暴露面积;再按《可研报告》采取的安全补偿措施,计算出总补偿系数和补偿后的火灾、爆炸危险指数,并确定危险等级和影响范围。评价结果说明《可研报告》对一氧化碳气柜、成品压缩机采取的各项安全措施可以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5.运用安全检查表进行评价
依据相关法规、标准编制安全检查表进行对照检查,认为《可研报告》对防止上述事故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基本符合法规、标准的要求;同时检查出在工艺与设备、电气等方面尚有20项需要在初步设计和工程施工中补充完善,并提出了相应安全对策措施。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对策措施大部分被设计单位采纳。
在各类评价方法中,预先危险分析和安全检查表方法是比较普遍而实用的基本评价方法,对企业和设计部门比较直观和实用,使用效果也比较好。在评价中,还应根据安全评价的不同类别和评价的对象、目标,合理选择其它的评价方法,以满足评价要求,提高评价质量。由于安全法规、标准是进行安全评价所依据的准绳,但目前国家相关标准已经过时,应及时修订补充安全法规、标准,特别是电力、石化、冶金、机械等行业规范、标准,以适应当前安全评价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