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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2年06月18日

湖北省安监局关于2011年以来安全评价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 文 号:鄂安监发[2012]102号
发布单位:湖北省安监局
发布日期:2012-05-30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各安全评价机构:

    根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和《湖北省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实施办法》(鄂安监发〔2012〕19号,以下简称《监管办法》)、《湖北省乙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考核细则(暂行)》(鄂安监发〔2011〕278号,以下简称《考核细则》)的规定和要求,省安监局于近期组织相关专家对全省安全评价机构进行了年度检查考核,随机抽查评审了安全评价报告,收集了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和部分被评价单位对评价机构从业行为的反馈意见,对群众举报或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综合上述情况,总体看,2011年以来,在各地安监部门及各安全评价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安全评价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机构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从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发挥技术服务作用进一步明显。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1年以来安全评价工作主要成绩

    2011年以来,各级安监部门采取有力举措,强化安全评价机构监管,我省安全评价工作呈现健康有序发展趋势。

    (一)安全评价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2011年以来,省安监局先后出台了《湖北省安全评价机构发展布点规划》(以下简称《布点规划》)、《监管办法》和《考核细则》,进一步完善了我省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制度。一是按照“整体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发展”的基本思路,本着地区和行业分布合理,区域内行业和机构数量平衡,邻近区域机构和行业互补,实现无空白地区、无空白行业的原则,提出了《布点规划》,解决了全省安全评价机构布局不够合理,发展不够平衡,功能不够完备,业务范围过于集中,导致市场竞争无序,评价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二是新出台的《监管办法》细化了机构资质条件,明确了审批环节和程序,区分了各级安监部门监管的职责和任务,解决了机构设立、审批弹性过大、不易把握和机构监管责任不清、任务不明、机制不全的问题。针对评价行为不规范的情况,在集中整理法律规章中涉及评价违法行为处罚条款的基础上,重点解决了管理空白和违法处罚够不着、违背职业准则影响恶劣等管控无抓手的问题。三是对安全评价机构实行“双七条”考核,即7条必备标准,缺一即予否定,7条管理标准细化成52条小项内容,实行百分考核,实施动态管理,改变了过去资质一批管3年的做法。
   
    (二)安全评价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通过安全评价报告责任倒查、安全评价机构负责人约谈、外省安全评价机构备案和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网上公开等机制的建立,有效地推动了各安全评价机构责任意识的建立。通过全面清理安全评价机构及评价人员基本情况并向社会公告、开展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和从业行为专项治理以及安全评价人员培训等一系列活动,有效地促进了评价人员业务素质和安全评价机构的技术服务质量的提高。

    (三)安全评价机构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目前,我省共有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5家、乙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13家。在上述机构注册的安全评价师共411人,其中,新增加评价师98人,另有注册安全工程师227人。各评价机构的办公场所、固定资产、注册资金、通用设备、评价人员队伍等资质条件均保持良好。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寰安安全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九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湖北天安科技有限公司等机构购置了办公房产和专用设备,改善了工作条件,机构整体实力明显增强。恩施恩康安全技术咨询评价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应用了评价报告管理系统,评价报告实现了网上审核。安全评价机构技术服务条件的改善,评价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日常监督管理的加强带动了评价活动的规范和评价质量的提高。2011年全省安全评价机构共完成安全评价报告1493个,指出安全隐患5941项,提出整改措施与建议9200条,为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安全评价机构的全面检查考核、对相关问题的调查了解,我省安全评价还存在机构资质条件不稳定,内部管理有待加强;重经济效益,轻风险控制;重报告数量,轻过程控制等问题。

    (一)过程控制有待加强。部分安全评价机构对过程控制文件的培训和学习不到位,评价人员特别是质量过程控制管理人员对过程控制文件内容掌握不够好,导致过程控制不规范,评价报告质量不高。少数安全评价机构对评价过程控制疏于管理,难以起到审核把关、保证评价报告质量的作用。一是风险分析流于形式。风险分析应在项目合同签订之前进行。但有的安全评价机构风险分析在项目合同签订之后,有的记录不规范,甚至有黄冈东方安全检验所等少数安全评价机构的个别项目没有进行风险分析。二是评价报告内部审核不细致。少数安全评价机构存在评价报告内审由项目组成员实施,过程控制审核由非过程控制负责人进行的现象。三是评价报告签名不一致。同一份评价报告内部审核记录签名与评价报告签名表的签名不一致;同一安全评价机构同一个评价人员在不同的评价报告上签名不一致,未参加评价报告审核的人员也盲目签名。北京达飞安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评价报告签名问题尤为突出(涉及项目组成员李春和技术负责人张正云)。四是报告审核记录不详细。有的安全评价机构审核记录只有签名,没有审核内容,甚至是空表,有的机构对修改内容没有处理意见和结果。

    (二)标准制度的更新与落实有待加强。一是标准制度更新不及时。安全评价机构普遍存在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更新不及时,评价报告引用标准过期或引用不全等问题。尤其是武汉兴业矿山安全评价咨询有限公司,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检查考核时指出该问题后,再次被发现这一问题(涉及项目组成员邓航、周德红)。二是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根据相关规定,安全评价机构应该建立14项管理制度,检查中发现有部分安全评价机构未按要求完善制度。有些机构的制度没有结合实际情况及时修改,相关内容陈旧,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三是标准制度落实不力。有些建立了制度,但没有认真执行。特别是对省安监局新出台的《监管办法》和《考核细则》没有认真地宣贯,相关要求没有落实到位。

    (三)内部管理有待严格。一是档案管理不够规范。部分机构档案管理员对档案管理的内容和要求不清楚,方法和流程不熟悉,业务素质有待于提高。有的机构未建立档案索引,未留存评价报告的送审稿,个别机构的评价报告、影像资料还留存在评价人员手中,未进行归档管理。二是个人业绩记录不全。部分机构对业绩统计、上报的内容和要求不清楚,没有建立业绩记录、统计机制,平时没有进行详细记录,统计上报时要素不全。三是日常管理不到位。表现在对机构资质条件的保持上不够重视,评价人员劳动合同和技术专家聘用协议续签、“四险一金”缴纳、评价报告归档、业绩记录等没有及时按期办理等方面。

    (四)评价收费偏低。按照2009年出台《湖北省安全评价行业收费指导意见》,各机构均未达到收费指导价格要求,部分机构收费大幅低于指导价格。宜昌安特安全评价设备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对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6万吨/年有机硅单体项目验收评价项目收费指导价为30万元,合同额仅为3万元。

    (五)报告质量有待提高。一是少数评价报告存在疏漏。如对内外部距离符合性评价结果缺少数据支撑。二是现场勘查不仔细。部分评价报告对项目周边环境阐述不细致,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针对性不强。三是影像资料不齐全。部分评价报告缺少现场影像资料,特别是缺少可能存在地质灾害的环境和存在重大隐患的场所以及企业整改情况等相关影像资料。四是部分评价报告附件不齐全。如缺少特种设备检验报告、防雷检测报告、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报告、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的有效图纸等。

    (六)资质条件不够稳定。一是个人保险缴费不足。有的机构缴纳的险种不齐全,有的未能按期缴纳,个别机构仅能提供少数专职评价人员的有效缴纳证明,不能有效证明其专职评价人员数量,如宜昌安特安全评价设备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仅能提供为5名专职安全评价人员缴纳的劳动保险有效证明,按照《考核细则》规定的评价机构资质7条必备标准,缺一即予否定的要求,该公司属考核不合格。二是通用设备配备不足。个别机构的个体防护用品和计算机未达到安全评价人员每人一套的要求。三是技术负责人数量不足。个别机构配备的技术负责人不能满足所申报专业的需要,甚至有个别机构技术负责人不具备资格条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安全评价是加强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是安全生产过程控制的前置手段,是安全监管机构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各地安监部门、安全评价机构必须着眼全局,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评价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当前安全评价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要切实加强安全评价管理。各级安监部门要依据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印发的相关文件精神,突出评价行为监管重点,对辖区内开展评价活动的机构实施跟踪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各安全评价机构要修改完善过程控制文件和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岗位任务和人员职责,加强对安全评价人员的安全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督促评价人员认真执行过程控制程序和各项制度。要加强对评价人员的管理,督促评价人员遵纪守法,推进安全评价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二)要严格规范评价行为和过程控制。各安全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要树立正确的服务方向,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始终把社会效益和为安全生产服务的理念放在首位。要严格自律,有序竞争,遵循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公开竞争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安全评价活动。坚决杜绝评价活动不到现场、非项目组成员盲目签字、为非本机构注册评价人员提供的报告随意盖章、低价恶意竞争等行为和现象。要牢固树立坚持标准开展安全评价活动的理念,着力克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创新量化管理和模块化管理等管理模式,确保过程控制的各个环节、各项内容、各类人员到位,确保安全评价工作质量。

    (三)要加大机构自身建设力度。评价机构要树立长远发展、做专做强的目标,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特别是要加大技术骨干培养力度,塑造年龄结构、学历层次、专业搭配合理的专业技术队伍,坚决杜绝少数评价人员坐班,大部分评价人员兼职挂靠的现象。要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探索评价报告过程控制管理模式,提高评价活动和内部管理的科技含量,夯实基础,提升实力,增强机构发展后劲。

    (四)要认真组织自查与整改。各机构要加强对新出台的制度标准、管理规定的查新与宣贯,要严肃对待省安监局这次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对近年来的管理情况和评价报告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举一反三,尤其是针对过程控制方面的问题,要结合新出台的制度标准、管理规定的宣贯,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进行整改,确保问题的有效解决。今后,省安监局将采取执法检查、年度考核、报告抽查、重点检查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强化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实名通报,对问题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的机构或评价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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