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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生活馆四周道路、化粪池、排污管工程施工安全责任合同书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2月07日

? 3.7.4、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积极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 3.8、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 3.8.1、乙方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 3.8.2、乙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 3.8.3、甲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 3.8.4、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 3.8.5、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 3.8.6、乙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甲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乙方的安全责任;
? 3.8.7、乙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3.9、乙方施工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甲方工地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更动。乙方人员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10、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电焊、气焊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后果均有肇事方负责。
3.11、施工现场所有材料进场必须按规定码放整齐、达到文明工地要求。
3.12、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保护,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和甲方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3.13、乙方必须确保所有进场的人员,年满18岁且身体健康。老、弱、病、残、家属、小孩及童工不得进入现场,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消防保卫:
    4.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随便动用明火,施工用火必须办理动火令。
    4.2、电气焊割作业必须符合国家禁火区域划分和分级动火审查手续动火。
    4.3、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进入现场必须登记,并有专人看管。
    4.4、教育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灭火常识,会使用灭火器材。
四、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细则:
    1、安全带。对于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操作,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其工作,并严肃批评教育甚至罚款处理。
    2、安全帽。对于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如不戴安全帽进入现场,甲方处罚乙方每人每次20元,并赶出工地。
    3、日常安全教育。由乙方班组长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及反馈项目部;每周一组织安全教育大会,若不参加每人每次处以20元罚款;乙方进场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教育,每发现一人处罚100元。
    4、违章处理。对乙方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人员每次处罚500元。
      ①高处作业未穿防滑鞋,未按规定铺板和设置防护栏杆。
      ②2米以上(含2米)高处作业未系好安全带。
      ③没有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不全的高处作业。
      ④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
      ⑤非本工种人员乱摸乱动机电设备。
      ⑥未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⑦不走正式安全通道,翻爬栏杆、脚手架等违章行为。
      ⑧高处作业向下抛投物体。
      ⑨机电设备缺防护装置,未按操作规程操作。
      ⑩破坏现场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未经工程管理部门批准,
        随意挪动或拆除。
5、严禁赌博、集众闹事、酗酒等不文明行为出现,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除对当事人处以200-500元罚款,并对所属班组处以5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6、凡施工项目没有专职有证的安全管理人员,罚500-1000元罚金。
7、施工现场设有的安全标志牌,警示牌,各不少于五组,安全证件、制度必须上墙张贴公布。凡不按规定执行,除200元罚款外,还需补办合格。
    8、施工现场内(包括生活区)严禁乱倒垃圾,严禁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乱倒垃圾每人每次50元,随地大小便每人每次100-500元整。
    9、严禁偷盗和损坏公物。违反者对当事人处以被盗材料原价5-10倍罚款。
五、 其它:
 1、以上工作,甲方管理人员在日常进行巡查发现,对屡教不改的安全现象进行处罚,所有罚单在工程款中扣除。
    2、在工地现场所发下的整改通知、处理措施、工作联系单等与《招标文件》、《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效力。工程项目交工验收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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