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
新工人(包括合同工、外包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入场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教育。新工人在分配到施工队之前,必须进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
(1)一般教育:
1)新工人入场教育意义和必要性;
2)建筑施工的特点,它给劳动者的安全带来的不利因素;
3)当前安全生产的情况。
(2)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3条、114条、115条、187条;
2)国务院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以及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条例、规定;
3)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
4)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细则;
5)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
(3)建筑安装及市政工程施工时,容易发生的伤害事故及其预防:
1)容易发生的伤害事故:
A、高处作业坠落事故教训;
B、物体打击事故教训;
C、触电事故教训;
D、坍塌事故教训;
E、机械伤害事故教训。
2、项目部教育。施工队教育是新工人被分配到施工队以后进行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
(1)原国家建工总局颁布的《建筑安装共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至第四节。
(2)建设工程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细则;
(3)在施工程基本情况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4)施工用化工产品的用途,防毒知识,防火、防煤气中毒知识。
3、班组教育。岗位教育是新工人分配到班组后,开始工作前的一级教育。教育内容:
(1)本班组生产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
(2)新工人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3)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4)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5)班组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要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不能只顾干活不顾安全;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对不安全的作业要主动提出改进意见;
3)必须熟悉施工要求,作业环境,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蛮干;
4)对没有安全交底的生产任务,有权拒绝接受,有权抵制违章指令;
5)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互相关照,制止他人违章行为;
6)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挂好安全带,使用手持和移动式电动工具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
7)熟悉所使用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作业前和作业中注意检查,不带病运转,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经修复后再用;
8)维护生产现场的一切防护设施,不得任意拆改,如脚手架、护身栏、孔洞防护等,若必须改动时,须经有关人员批准;
9)机电设备发生故障,自己不得拆动,报告机电人员处理;
10)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保护好现场,如实向调查人员汇报事故情况。
二十二、考核、发证、登记
1、三级教育每级教育结束,由企业统一命题组织考试。
2、考试合格者,企业统一签发安全教育合格证,新工人持证进入生产岗位。考试不合格者应补课、补考。
3、新工人安全教育,要进行登记,建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