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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05月17日

 

根据仁煤监[2008]119号文件《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按照县局统一部署,结合我矿实际,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深入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2008年我矿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同时为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以推动我矿安全、稳定、健康、和谐的发展。为认真开展好“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活动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张元云

副组长:辜剑、张建军

成员:邱正建、石建明、唐金国、张朝君、彭茂才、雷萍、张桂兰、刘付洪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安全副矿长张建军担任。

二、活动主题:贯彻法规、落实责任、治理隐患、遏制事故。

三、活动目标:

一是深入贯彻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二是完善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三是杜绝轻伤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四是巩固我矿标准化建设取得的成果,确保2008年我矿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和2009年我矿安全生产工作有个良好的开局。

四、活动要求和内容:

(一)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准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科室、队必须严格按照仁煤监[2008]119号文件精神和我矿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通知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好工作。

(三)在每周安全工作会议上,矿将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各科室、队要总结汇报活动开展情况。

(四)矿办室要在12月25日前写两幅关于“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月”的宣传标语,并在矿内进行张贴、悬挂。

(五)安监科要在12月25日和2009年1月10日出两期关于“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月”的活动板报,进行广泛宣传。

(六)矿将定在2008年1月10日开展一次咨询活动,反映安全涉及到千家万户对家庭、社会的重要性。

(七)加强员工教育和培训。每月8日、18日、28日分上午9:00时、下午16:30时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其中采煤8日、掘进18日、运输28日,由当班值班队长组织人员参加,未组织人员扣值班队长50元/次,员工无故不参加者扣20元/次,迟到早退者扣10元/次。并结合我矿实际,开展“为了安全生产,我该怎么做”的安全生产大讨论活动。

(八)统一入井时间,集中召开班前会。班前会由当班值班人员负责召开,安监科抽查,必须认真开好班前会,并做好班前会记录。严禁不开班前会或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入井上班。

(十)加强现场管理。值班队长和专职安检员必须跟班作业,每班必须要有一名矿级领导值班。进入采掘工作面前,值班队长、专职安全员、瓦斯检查员以及班组长必须首先检查作业地点的顶板、瓦斯、支护等情况,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在工作中做到“三查、四审、五注意”。 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凡无规程或没组织职工学习,不准施工和生产。

(十一)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矿每周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负责人、整改期限和方案,验收负责人按期进行验收,对未整改完毕的地点严禁作业,直至验收合格,并对查出的隐患建表登记。在活动期间,各科队要定期组织安全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措施,落实专人负责进行整改,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完成和春节前后的安全生产。

(十二)严格事故追查和处理及通报。安监科要坚持对每起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追查,事故单位的值班长必须组织事故班组的人员参加追查,并进行全矿通报。对事故责任者除按规定处罚外,还要进行赔偿。

各科室、队要积极行动起来,紧扣“贯彻法规、落实责任、治理隐患、遏制事故”为主题,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共建和谐”的社会氛围,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推动我矿安全、稳定、健康、和谐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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