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项目部决定,由 同志担任本工程项目安全员,负责组织开展项目全体人员的三级安全等教育工作。做到受教育100%,各类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做好对所负责区域各类防护措施一日二次的检查、整改验证等工作,制止违章现象,防止事故发生;做好安全资料,开展各项活动、定期向现场负责人汇报具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本工程的施工特点,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规定,及现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体系和保证计划。
2、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及环境管理制度,协助现场负责人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现场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和推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先进经验。负责指导班组的安全环境工作。
3、组织开展项目全体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学习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规,做好新工人上岗前的安全环境意识、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标志、安全规章制度以及用电、防物体打击、防高空坠落、防机械伤害、防塌坍、防火、防止环境污染、项目应急预案等的教育工作,对新工人要做到经三级教育并考核(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题安全技术教育。严格监督、定期检查有关安全生产的持证上岗情况。
4、定期和经常的检查现场防护措施的落实、机械使用情况等,督促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定期向现场负责人汇报具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对重要部位及重大隐患要及时采取相关应急措施并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汇报。
5、参加对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措施、劳保用品、机械设备等的验收工作。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应当立即制止,防止事故发生。
6、接受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人员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安全、环境隐患要及时和认真地组织整改落实,并做好上级部门整改落实措施的验证工作。
7、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及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策划和环境因素识别的结果,确定的隐患和紧急情况,根据现场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做好相应的应急演练。
8、发生安全伤亡事故、未遂事件和环境污染事故时,立即向项目负责人和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不得有任何隐瞒、虚报和拖延不报情况发生;并积极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做好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参加调查和处理。
9、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环境台帐,积累资料,搞好规范化档案管理。
10、对现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奖惩建议和意见。
11、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实行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制度,进行每月考核满分100分,因违章、未按计划完成任务或工作不积极等不称职行为将被扣分,并进行相应处罚。因表现较好,所负责的工程项目优质、安全、高速、低耗地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将给予加分的奖励。月底计算其应得分数。
项目经理(签名): 安全员(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