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煤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确实落实安全管理目标,确保煤炭生产安全,全面完成全年安全生产任务,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全年工作指标
1、瓦斯监控员必须负责瓦斯监控系统正常使用,在生产
过程中必须起到监控作用。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停电、探头校检、瓦斯报警记录。
2、发现主机报警立即用电话通知井下人员撤离。
3、主机出现无显示必须立即查找原因进行处理,若不能
处理的必须上报矿长。
二、奖惩办法
1、安全奖:全年实行安全生产,基础奖200元,若出一
人事故罚2000元,二人事故罚3000元,三人以上事故取消全部奖金,另加罚3000元。
2、生产奖:按计划完成6万吨,奖100元。
3、出现空班、记录不清、有报警不通知、不上报罚20元。本责任制自2011年1月11日起实施,责任制的解释权归属本矿,本责任制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
米田煤矿矿长:
监测监控员:
签 订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