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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者代表安全生产责任书

  
评论:  更新日期:2026年05月08日  ♡ 收藏本页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公司202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管理者代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

一、目标:

1、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安全零事故。

2、负责贯彻实施工厂质量方针与质量目标,全面管理企业的质量工作,对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实施负责。      3、协助总经理组织管理评审,领导内部质量体系审核。

4、主持召开重大质量问题分析会,推进各项质量活动的正常开展。  5、负责在工厂内部提高满足顾客要求的意识。  6、定期或不定期直接向总经理报告质量体系运行和《质量手册》执行情况,

以供评审和作为质量体系改进的基础。

7、严格控制各项费用的开支,确保预算指标的实现;

8、安全教育培训100%。

二、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有记录。

5、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

6、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

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10、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各项禁令,保证不违章作业。

三、 安全奖惩: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3、发生一起死亡事故和爆炸、火灾、重大设备事故,除按照考核规定处罚外,同时罚相关负责人。

4、发生一起重伤事故,除按照考核规定处罚外,同时罚相关负责人。

5、轻伤负伤率超过规定标准,除按照考核规定处罚外,同时每超一起罚相关负责人。

6、发生一起轻伤或恶性未遂事故,不按规定处理的或隐瞒不报、事后补报的每次罚相关负责人。

7、公司、政府组织安全检查中每发现一起违章现象,罚相关责任人。对查出的问题一次未按要求整改的罚金同上,并通报批评。

8、安全管理目标全部达标,全部奖励。

四、本责任状一式二份,本责任状自签字之日起执行。

总经理签字:                       管理者代表签字: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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