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严格责任追究,落实奖惩措施。一是实行党政领导包村责任制,管理区、村干部负责制。若发生死亡1人以上安全事故的,扣发包村领导、管理区书记主任一个月的工资,并对管理区书记主任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辖区内有非法采煤窝点,经查实,举报一次,奖励举报人300元,处罚包村领导、管理区书记主任各800元,村支书主任100元;有“两土”和其它重大安全隐患的,经查实,举报1次,奖励举报人200元,处罚包村领导、管理区书记主任各500元,村支书主任各50元。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对干部职工参与非法采煤窝点和“两土”的,经查实,副科级以上的报县纪委查处,其它干部职工给予纪律处分,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为非法业主通风报信的,从严追究责任。做到个个肩上有担子,人人头上有任务。不给存有安全隐患的非法采煤窝点、非煤矿山和污染严重的“两土”留有生存的余地和发展空间。
存在的问题
1、非法采煤窝点和“两土”取缔方面:管理区、村对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思想意识不强、宣传不到位、态度不够坚决,打击力度不大,发现非法采煤窝点和“两土”死灰复燃的情况不及时上报。
2、道路交通方面:由于我镇地处交通枢纽,外籍过往车辆多,交通流量增大,有部份驾驶员未经正规的培训就驾驶车辆,拖拉机、农用车违章载人的现象十分严重。
3、消防安全方面:我镇部份村寨大,贫困面大,消防力度不够,需待加强。
在下步工作中,我镇将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在“沉下去、抓落实”上下功夫,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措施,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竭尽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圆满完成安全生产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人民政府
二0一0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