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安监发〔2011〕129号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规范)要求组织、督促和指导本地区、本单位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创标达标活动。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的原则、过程和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镇燃气储存、输配、经营管理、运行维护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