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级中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工作领导机构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各自分工,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要明确专门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办公地点。要抓紧制定辖区内中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方案,确定工作目标,突出阶段性工作重点,明确各项任务的进度安排,确保推广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主体责任。中小型露天采石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推广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工作的主体责任。要成立专门机构,配备相应人员,制定计划,落实措施,重点要加大安全投入,提高技术装备水平。要积极购置潜孔钻机、挖掘机、装载机等实施中深孔爆破开采的所需设备。要全面实施机械装载,限期淘汰人工装载,确保从业人员安全。
(三)加强监督指导。各地要加强对辖区内中小型露天采石场的监督检查,提高中小型露天采石企业生产规模,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型露天采石场。按照“五化”的要求,一是对年生产能力3万吨以上的露天采石场,未实施中深孔爆破开采的,要停产整改,经安监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二是对年生产能力在3万吨以下的小型露天采石场,要通过联合、兼并、重组、资源整合等方式扩大生产规模,提高机械化水平,为实施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创造条件;三是实施中深孔爆破开采时,分层高度不得超过20米,分层凿岩平台宽度不得小于4米,最终边坡角最大不得超过60度;四是对于扩壶爆破、掏底崩落或“一面墙”开采等严重安全隐患的中小型露天采石场,要停产整改,经安监部门验收符合安全条件,实施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后,方能恢复生产。五是要做到“四个结合”。第一,要与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拒不进行技术改造的中小型露天采石场,要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责令其停产整顿,或者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依法关闭;第二,要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度考核检查结合起来。对开采方式不合理、采场图纸不全特别是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或者“一面墙”开采的,一律不予通过“年检”,不得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延续手续;第三,要与“三同时”结合起来。凡新建、改建、扩建的中小型露天采石场,必须从开采规模和开采方式上把好关,做到规模化开采、中深孔爆破开采、规范化开采、标准化开采;第四,要与事故查处结合起来。凡发生一般死亡事故的中小型露天采石场,必须及时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进行技术改造,采用中深孔爆破开采。凡存在严重隐患、不进行技术改造且发生死亡事故的中小型露天采石场,要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实施关闭。
(四)搞好技术服务。各地要加强对中小型露天采石场推广应用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的监督指导,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和协作,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要开展多层次和多渠道的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培训,请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中深孔爆破开采工作,切实提高爆破作业人员的技术水平。要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推行专业化社会服务,由具有爆破施工资质和矿山采剥安全生产资质的专业化爆破公司或爆破施工队伍,为中小型露天采石企业中深孔凿岩爆破设计和中深孔爆破作业做好技术服务工作。
(五)严格报告制度。实施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期间,省中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通报实施情况。各地要每季度向省中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本季度实施工作进展情况;遇重大情况要随时报告;该项工作结束后,提交总结报告。请各地于2007年11月底前将本地区中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成员名单和工作方案书面报省中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