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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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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08年11月09日
交通运输部工作规则(暂行)
发 文 号:交办发[2008]41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六十六、除党中央、国务院和部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外,部长、副部长原则上不参加接见、颁奖、剪彩、联欢等庆典和礼仪性活动;不为部属单位和地方有关部门的会议活动等发贺信、贺电,不题词。因特殊情况需要发贺信、贺电、题词,一般不公开发表,内容由相关司局起草,由办公厅负责审核。部原则上不参加各类同贺活动。
部领导出席会议活动的随行人员由办公厅负责协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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