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2024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今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现将《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水利部办公厅
2024年3月21日
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全国水利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治水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坚持预防为主,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创新发展,加快推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守牢水利工程建设安全底线,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完善水利工程建设体制机制法治,着力构建现代化水利基础设施体系,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一、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方面
1.强化组织管理。督促各地严格落实项目法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首要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组织流域管理机构加强对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切实提升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2.加快建设进度。组织各地加快实施防洪关键控制性枢纽、重大引调水、重点水源、新建大型灌区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逐项目制订年度建设目标和实施方案,动态监控进度滞后项目,分析解决制约关键因素,确保重大水利工程年度投资完成率达到90%以上。
3.推动开工建设。紧盯今年重点推进前期工作的重大水利工程,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准备工程开工条件,根据前期工作完成情况,依法依规推动黄河古贤水利枢纽等一批重大工程开工建设。督促各地组织项目法人加强施工准备和建设实施的统筹协调,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4.推进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竣工验收。督促各地加强对新建、改(扩)建、加固大中型水库蓄水安全鉴定工作的监督管理。以建成投产2年以上重大水利工程,特别是建成后长期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工程为重点,建立验收工作台账,督促各地组织项目法人着力推进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制定验收计划,加快解决影响验收的突出问题。
二、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方面
5.突出抓好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落实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单位、项目法人责任人。督促各地倒排工期,节点控制,加快推进2020年前已安全鉴定的256座大中型病险水库和2020年已到安全鉴定期、经鉴定后新增的312座大中型病险水库以及“十四五”期间新增的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全面跟踪除险加固项目实施进度,组织各流域管理机构和有关单位适时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加快推进防洪减灾水利基本建设年度项目实施。组织各地按要求完成中央资金支持的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重点涝区排涝能力建设等年度实施项目备案,分类建立项目台账,加强动态分析研判,建立流域管理管理机构分省负责机制,强化调度督导,适时对进度滞后地方开展约谈,督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7.全力推进增发国债项目实施进度。督促各地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增发国债支持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推进机制和责任体系,强化要素保障,加强技术指导;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合法合规早开工,根据设计文件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强进度滞后地方和重点项目督导督办。强化建设程序、责任落实、招标投标、资金使用监管力度,坚决防范质量安全事故和廉政风险,廉洁高效建设好增发国债水利项目。
三、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管理方面
8.落实度汛安全责任。落实《关于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压实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责任,组织流域管理机构加强对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全面压实项目法人首要责任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有效落实“三个责任人”责任。
9.做好度汛安全准备。组织督促和指导各地树牢极限思维和底线思维,充分认识近年来极端天气的不利影响,强化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准备工作,编制内容完善、切实可行的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建立风险隐患项目清单和责任主体清单,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工作措施,做好汛情通报和应急处置,确保度汛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10.开展全覆盖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组织流域管理机构和各地开展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隐患拉网式排查,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组织对整改成效进行全覆盖复查和问题项目重点抽查,切实保证在建水利工程度汛安全。
四、水利建设质量管理方面
11.深入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按照《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实施意见》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水利工程全生命周期建设发展理念,健全责任体系,提升水利工程品质,推进工程质量管理现代化,营造质量文化氛围,进一步全面提高水利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12.持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认真落实《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继续推进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行动,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培训,压实各方质量责任,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普遍性问题专项整治,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周期管理,切实提高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效能和参建单位管理水平。
13.优化质量督察考核。根据中央质量督察考核分工安排,围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数字孪生水利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流域治理管理效能,统筹制定年度水利建设质量督察考核评分细则和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年度督察考核工作,进一步发挥督察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
14.规范做好奖项评选。优化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全国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评选工作,制定评奖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监督指导全国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评选工作,优选水利工程参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和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争先创优,着力提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五、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方面
15.加强行政许可管理。规范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评审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初审,加强对资质申请弄虚作假行为的惩处。对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和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持有的其他职业资格注册或登记情况开展大数据核查,及时公示、处理有关问题。加快建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职业资格制度,适时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和从业信息登记服务。
16.完善信用体系。规范信用信息管理,建立健全失信信息报送、公示和修复机制,强化信用约束激励。简化信用评价标准指标,加强信用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有效性核查验证,强化信用评价过程监督管理,保障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
17.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针对重点监管对象、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加大检查力度。巩固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效,依法依规处理招标投标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及时组织查处转包、违法分包和无资质、超资质承揽工程等行为。深入开展水利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工作,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六、水利工程建设信息化方面
18.推进水利工程建设数字赋能。推动数字孪生技术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深度融合,组织新建重大水利工程推进BIM技术、智能建造、智能监控、智能感知等数字孪生技术综合应用,深化工程建设全要素和全过程数字映射、智能模拟、前瞻预演,切实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19.迭代升级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系统。按照业务需求完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水库(闸)工程建设、中小河流治理、水利建设市场监管等各子系统功能;建设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信息管理子系统、全口径在建水利工程基本信息填报子系统,强化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信息化管理手段,建立全口径在建水利工程数据库。
20.加快推进水利建设市场监管信息化。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优化网上申报程序,取消纸质申请材料,实现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质量检测单位甲级资质认定无纸化评审,全面实行电子资质证书。升级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优化信息归集和信用管理功能,提高信用信息公示和信用修复效率。
七、水利工程建设制度标准方面
21.健全规章制度体系。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制(修)订《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关于推进水利工程建设数字孪生的指导意见》等规章制度;市场监管方面,组织制(修)订《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加快建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能力现场评审制度;考核评奖方面,组织制定《水利建设质量督察考核办法》《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评选管理办法》《全国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评选办法》。
22.完善技术标准体系。面向发展水利新质生产力,坚持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统筹全生命周期、统筹物理工程与数字孪生,具备“四预”功能的基本原则,坚持导向性、引领性、推动性、基础性,全面检视评估现行水利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认真查找差距或空白,研究制(修)订一批规程规范,全面优化水利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体系。
八、水利援藏和乡村振兴水利建设方面
23.扎实做好水利援藏工作。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认真落实水利部第十一次援藏工作会议精神,履行好援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工作措施,实化工作责任,强化督导落实,高质量推进“十四五”水利援藏重点任务,切实做好米林县定点帮扶工作,推动西藏水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24.做好乡村振兴相关工作。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对脱贫地区重大水利工程、中小型水库、中小河流治理、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建设管理的指导力度,持续推动水利工程建设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认真落实水利部定点帮扶相关措施。
九、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组织保障
25.强化政治建设。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6.强化能力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大人才培训力度,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锤炼过硬本领,实干立身、争先出彩,切实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堪当水利建设重任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27.强化作风建设。以钉钉子的精神,加固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堤坝,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持不懈为基层减负。深入践行“四下基层”,大兴调查研究,着力解决基层水利工程建设问题,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实事求是,锤炼务实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8.强化廉政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全面履行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以案为鉴抓好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强化水利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力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