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呼吸是用人为量,帮助伤员进行呼吸活动。对呼吸弱的伤病员应采用人工呼吸的方法进行抢救。常用的人工呼吸法有四种,主要是俯卧压胸背法、仰卧压法、仰卧牵臂法和口对口吹气法。口对口吹气法操作简单、易于掌握、效果较好,无需特殊设备,任何场合均可适用。口对口人工呼吸法的一次吹气量,一般为1000~1500mL。
救护人员站在病人头部的左侧或右侧,用一只手紧捏病人的鼻子,并将手掌外缘压在其额部,另一只手托在伤员颈后,将头部充分后仰,鼻孔朝天。抢救者深吸一口气,然后贴紧伤员的嘴(或鼻孔)大口吹气(也可隔层纱布),同时观察伤员胸部是否隆起(扩张),以确定吹气是否有效和适度。吹气完毕后,抢救者头稍侧转,并立即放松捏紧鼻孔的手让气体从伤员胸部排出。此时,应注意伤员胸部复原情况。倾听呼吸声,观察有无呼吸梗阻。如此反复进行,吹气2s,停3s,每分钟吹气16~18次。直到伤员自主呼吸正常。若遇牙关紧闭者,可采用口对鼻吹气,方法与口对口吹气法基本相同。此时可将伤员嘴唇紧闭,抢救者对鼻孔吹气。吹气时压力应稍大,时间也应稍长,以利气体进入肺部。
触电伤员经过较长时间的抢救后,面色好转,嘴唇潮红,瞳孔缩小,四肢出现活动,心跳和呼吸恢复正常。这时可暂停数秒进行观察,有时伤员会就此复活。如果正常心跳和呼吸仍不能维持,必须继续抢救,坚持到现场有人接替抢救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