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理性分析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归属
2002 年教育部颁布的《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指出 :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 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是幼儿园的责任,幼儿园理应承担,不可推脱,不是幼儿园的责任,耐心说服家长,避免认为“只要孩子幼儿园出了事,一切责任都由幼儿园承担” 责任大小或有无责任的关键是看幼儿园有无过错或过错的程度。根据过错责任原则,我国《民法通则》对侵权行为规定需承担责任者,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必须具备四个条件:第一,损害事实的存在;第二,损害行为的违法性,包括形式上和实质上的违法第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第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只有违法行为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时,行为人才能对该损害承担责任;第四,有因果关系时,行为人才能对该损害承担责任;上述四个要素相互联系,只有同时具备时,才构成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当幼儿伤害事故发生后,根据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幼儿园有过错时,才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幼儿园没有任何过错,而责任完全在幼儿,则由幼儿的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六、案例分析及事故的善后处理
, 案例一:2006 年秋末,某幼儿园的转椅突然断裂,划破了一名幼儿的头部,孩子所有的医疗费都由幼儿园赔偿。这起伤害事故是由于幼儿园提供给幼儿使用的玩具(转椅)不安全造成的,幼儿园有过错责任,所以幼儿园依法承担了全部的医疗费。所以幼儿园依法承担了全部的医疗费。
案例二:2007 年冬,某幼儿园大班的孩子在张老师的看护下玩滑梯,突然,幼儿张某嬉笑着张开双臂从滑梯上下滑时由于重心偏离从滑梯上摔下,造成右前额纵形1厘米的皮裂伤。张老师发现后马上报告园长和保健医生,简单处理后及时送往当地最好的医院,并在第一时间通知了幼儿的父母。孩子住院期间,幼儿园垫付了所有医疗费及家长、孩子的生活费、交通费,园长和老师几次带着营养品到医院探望,家长对此深表满意。 孩子伤愈出院后, 张某的家长却一反常态, 态度极不冷静,多次找幼儿园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索要巨额美容费、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园领导耐心、冷静、有理有据地解释到:孩子意外摔伤,这是大家都不愿看到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是幼儿园的全部责任。第一,幼儿园对幼儿的教养职责与法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不同的,依据法律,在幼儿园发生幼儿伤害事故,应按“过错原则”赔偿, 有过错过给予赔偿,无过错不予赔偿。第二,孩子受伤是教师在认真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不是教师玩忽职守造成的,并且事发后幼儿园对孩子尽了心也尽了力,因此,幼儿园无过错责任。第三,根据无过错责任,幼儿由于过失行为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害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第四,幼儿受伤和行为发生地没有必然的联系,不能简单地认为事故发生在幼儿园,就该由幼儿园承担责任。通过法院解决。园长的话,既维护了教师和幼儿园的权益,也使那位家长心悦诚服。案例:教师带幼儿户外活动是为了幼儿的身体健康,主观上无过错,组织上亦无不当,小朋友张某在一瞬间出事,教师无法预料。所以此类安全事故的责任要有孩子的监护人来承担。事故的善后处理 (一)幼儿方面 1.及时处理受伤者。2.保护幼儿的心理。幼儿受到伤害,往往容易产生恐惧心理,教师保护幼儿的心理。幼儿受到伤害,往往容易产生恐惧心理,应及时帮助他们消除恐惧,给予更多的抚爱,鼓励他们勇敢面对。3.抓住教育契机。幼儿身边出现了安全事故,作为教师应不失时机抓住教育契机。引导幼儿讨论事故发生的原因及避免事故的做法,使全体幼儿得到活生生的安全教育。同时,还应教育全班幼儿关心受伤的幼儿,渗透情感教育。 4.对受伤者的身体护理。教师应懂得相应的护理知识,对受伤者的护理应根据其身体状况和受伤程度、 受伤部位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护理方法。 (二)教师方面 。 任何一个教师都不希望在自己手上发生幼儿安全事故, 1.精神安慰。任何一个教师都不希望在自己手上发生幼儿安全事故, 一上班就紧绷着的安全弦在发生事故后几乎接近极限, 此时教师心理负 担过于沉重,紧张、不安、焦虑、惶恐、沮丧、 担过于沉重,紧张、不安、焦虑、惶恐、沮丧、泄气等情绪一齐涌上心 头,如果园长此时能给教师一种宽容和理解,会使教师释放很多的精神 压力,切忌指责、批评教师。 2.分析与反思事故。每一次安全事故发生后,我们应想到从中获取分析与反思事故。作为园长,更应该考虑怎样让其他教师不重蹈覆辙,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 园长可以组织包括当事人在内的全园职工对事故的经过进行分析,让大家从中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问题,讨论如果怎样做就可避免事故的发生。 这样做的目的是使教师们学会反思自己的工作,将“做正确的事”和“正确地做事”的理念落实在工作行为中, 做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作失误,从而减少可避免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家长方面 1.及时通知受伤幼儿的家长。幼儿在园发生安全事故后,当事者应及时通知受伤幼儿的家长。幼儿在园发生安全事故后, 及时告之家长真实情况,还可征求家长的处理意见,不要等到家长来园 接人时才说,应尊重家长应有的知情权。 2.做好受伤幼儿家长的安抚工作。幼儿发生安全事故,任何一个家长都会难受,有的家长言语上表现出通情达理,有的家长则会一改往日的温和,对幼儿园或教师大加指责。不论家长态度如何, 我们都应换位思考、理解家长,主动上门诚恳地向家长致歉,并详细地介绍事故发生的经过,与家长交流对幼儿的日后护理,协调好与家长的关系。安全工作是幼儿园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其它工作的基础。在幼儿园工作,教师的责任重于泰山,提高自己的责任心,细心开展每一个活动,把幼儿的放在第一位,交给幼儿多方面的安全知识,避免危险和意外的发生,真正的做到确保每个幼儿健康、快乐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