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和传染性疾病时,应迅速隔离并送医院诊治。
2、迅速向教育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注意食品留样)
4、迅速排查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和传染性疾病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四)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1、立即切断电源。
2、救出触电者,并立即实施抢救,同时拨打“120”。
3、迅速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4、如引起火灾,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
(五)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立即报告校长及有关人员。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抢险救助组等人员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6、若是起火初期,学校师生可自行实施用小型灭火器灭火(学校须派专人负责每期对教师进行火灾事故演练和使用灭火器的培训)
(六)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如有伤者,要先抢救或送医院,保护好事故现场,截留肇事车辆及有关人员。遇到路人及时求援。目击证人和当事人不得离开现场,要如实做证,以保证执法公正、公平。
(七)校产被盗应急预案
1、学校发生财产被盗,须在第一时间向110报警,同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2、学校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数量,并做好登记。
3、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案件侦破提供条件。
(八)防暴力事件应急预案
1、成立以校长唐国盛为组长,主管校长陈世祥为副组长,学校及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
2、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小分队,专门对学校的突发事件进行制止和处理。
预防措施:
1、制定严格的安全保卫制度。护校人员每天对全校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一旦发现可疑人员,立即进行盘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
2、加强门卫管理制度和会客制度。学校师生出入校门一律出示相关证件,外单位来客一律在校门口进行登记,杜绝外来人员进校发生事端的可能。
3、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各部门自己管辖范围的安全情况每天进行自查,学校每周进行抽查,每月进行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研究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
预案实施的组织机构:
现场的学校领导为扑救现场的第一组织者和指挥者。
1、扑救行动组:
组长:罗天友
成员:刘祥健、吴德平、程必田
2、通讯联络组:
组长:唐国盛
成员:聂洪祥、李娅
3、疏散引导组:
组长:陈世祥
成员:程必田、袁勇
4、安全防护救治组:
组长:付茂全
成员:王永国、刘家元
5、善后处理组:
组长:邱业新
成员:刘家元、龚由德、周勇
预案的实施:
1、各部门的通讯联络员一旦发现情况应立即向保卫处报告。
2、保卫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应急小分队和所有护校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同时采取各种方式向学校领导进行汇报。必要时要拨打“110”进行报警。
3、赶赴现场后,首先要对作案人立即进行阻止和控制。视现场情况,必要时采取武力进行控制。要本着对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不受损失为首要目标。
4、每个班级要明确疏散通道并进行演练,如遇突发事件需疏散时,各部门的工作人员要立即将现场的学生及无关人员疏散到指定地方,并做好现场的安全警戒工作,禁止无关人员入内,防止对无关人员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5、如果现场有受伤人员,安全防护救治组立即进行救护,必要时拨打“120”进行救护。
6、事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善后处理事宜。
对扑救行动组的要求:
如果发现犯罪分子进行破坏或行凶,要敢于同犯罪分子做斗争,要视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利益大于一切,在紧急关头英勇顽强,不怕牺牲,努力将犯罪行为进行制止和控制。
八、主要处置措施
1、校园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2、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2小时以内)),请求上级指导帮助。
3、请求驻地公安部门配合学校做好校园秩序的稳定工作。
4、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
5、召开安全领导小组及全校教师会议,通报事件,稳定人心。召开学生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后校园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6、专人负责接待家长,召开家长会,通报事件经过,稳定家长情绪,必要时请家长单位领导帮助工作。
7、冷静面对媒体采访,有专人负责接待,未经同意,师生不得接受采访,加强门岗管理。
8、学校全体教师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九、应急预案的实施
1、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在现场的安全小组成员协商处置,并由学校确定专人发布命令,组织自救或互救。
2、学校其他成员应在预案启动后迅速到岗,抢险组、后勤组人员待命。
3、应急预案实施必须以人为本,遵循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所有发布的命令必须无条件执行,否则从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