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管理制度
(一)锅炉
锅炉房应有八面管理制度和六种记录
1.管理制度:
⑴岗位责任制:包括班组长、司炉工、维修工、水质化验人员等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和要求。
⑵锅炉及其辅机的操作规程,其内容应包括:
①设备投运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
②启动与正常运行的操作方法;
③正常停运和紧急停运的操作方法;
④设备的维护保养。
⑶巡回检查制度:明确定时检查的内容、路线及记录项目。
⑷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规定锅炉本体、安全保护装置、仪表及辅机的维护保养周期,内容和要求。
⑸交接班制度:应明确交接班的要求,检查内容和交接手续。
⑹水质管理制度:应明确水质定时化验的项目和合格标准。
⑺清洁卫生制度:应明确锅炉房设备及内外卫生区域的划分和清扫要求。
⑻安全保卫制度。
2.记录:
⑴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
⑵交接班记录。
⑶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
⑷设备检修保养记录。
⑸单位主管领导和锅炉房管理人员的检查记录。
⑹事故记录。
(二)压力容器
1.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主管厂长、经理或总工程师)应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负责,并指定具有压力容器专业知识,熟悉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管理工作。
3.建立压力容器的技术档案。
4.安全操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