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事故风险描述
随着社会竞争日趋激烈,学生心理问题日益突出。中小学生容易产生抑郁、焦虑、烦躁等情绪。当这些情绪长期积压而无法得到合理释放时,就会导致心理异常,严重的可能演变成心理危机,比如抑郁症、自闭症等等。
近几年,各大院校和中小学校园,陆续发生过一些学生因心理问题而受伤害的案例。因此,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做好对问题高危人群的预防和干预工作,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二节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心理问题现场处置小组
组长:专业部主任
成 员:班主任及当班任课老师
二、工作职责
1、组长负责了解和掌握事故现场具体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到达前负责组织和指挥现场抢救;
2、组员进行具体抢救工作,并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第三节 应急处置
一、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当学生出现心理异常情况或心理危机时,要迅速及时报告才能有效地干预和处理。按照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应建立学生心理异常和危机的报告制度。在校内当发现有学生出现任何心理危机、心理异常或突发事件时,任何人都应立即报告班主任;班主任应立即报告教导处以及医务室;教导处应立即报告校级主管领导。如情况危急,任何人都应立即上报校级主管领导。如迟报、漏报、瞒报重要情况,将追究相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二、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一)对自伤、自杀(或自杀倾向)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方法。
1、立即送往医院救治或进行监护;
2、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应注意保护当事人利益);
3、立即通知当事人的家长或监护人;
4、在一定时间里由当事人亲近和信任的同学、朋友、亲属和老师陪伴,保证其身心安全,稳定和疏导其情绪;
5、学校心理辅导员对当事人进行心理干预;
6、对当事人所在宿舍或班级的同学进行情绪处理和心理疏导,以帮助当事人获得支持性的环境;
7、加强对当事人危机后的安全保护和心理平复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再次发生,帮助其健康成长。
(二)对其他心理异常问题的应急或干预。
1、如发现学生出现比较突出的心理问题,班主任应及时向教导处和心理辅导工作小组报告;
2、由校心理辅导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诊断咨询,做出初步判断,提出处理办法;各班班主任和班干部,应积极配合心理辅导人员的意见,帮助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
3、对于超出辅导人员能力和专业的学生,应及时转介到相关医疗机构;
4、经专业医疗机构诊断学生存在心理问题并需要治疗时,班主任应立即通知当事人的家长或监护人,按照各校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条例处理;如果在治疗期间需要陪读的学生,学生家长应陪读,并与学校签订责任书;
5、因精神问题需要休学的学生,学校要与其家长或监护人签订相关协议;
6、因精神问题治愈而复学的学生,要出示当地专业医疗机构的治疗证明,并到指定的专业医疗机构复诊,经学校签字同意后,办理复学手续;
7、对康复期间的学生学校应主动积极地提供心理咨询,防止意外事故的再次发生;
8、班主任应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定期保持沟通;
9、对该学生所在班级或宿舍的同学进行朋辈咨询,以帮助当事人健康发展获得支持性的环境。
第四节 注意事项
1、对待心理问题的学生要耐心疏导,不可言语刺激;
2、平常注意观察学生的言语举止,早发现早干预;
3、做好家庭走访,常与家长沟通;
4、多举办心理疏导方面的活动,帮助学生心理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