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投入不到位。由于近年来施工企业对施工过程实行项目承包制,为此,个别项目经理为了“降低”成本,争取更大的经济效益,想方设法减少支出,必须的安全设备得不到购置,尤其未能为民工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不少民工在“三无”——无安全帽、无安全带、无安全网防护的情况下进行作业,一旦失控就很容易引起伤亡事故。许多偏远一点的乡村50万元以下的小工程,多半是“裸体”施工,承包人多数是借某家公司的资质去承包工程的,本来利润就不是很高,他们为了牟取更大的利润,在安全投入几乎为零。这些投入不到位的现象给施工安全生产埋下更多的安全隐患。
3、忽视了对民工的安全培训。企业不愿意在安全培训方面过多投入,没有按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培训经费。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仍然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技能培训、忽视安全培训的问题。随着用工制度的改变,建设施工现场的上岗人员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施工现场75%以上务工者都是临时雇来的民工,昨天还在农田工作,今天拿起了砖刀,今天在这个项目务工,明天又到其它项目去务工了,流动性比较大,这给培训教育工作带来了更多的不便。他们对安全生产缺乏相应的知识,上岗前又未经任何系统的安全培训和教育,自我防护意识薄弱,自我保护能力差,对施工生产中的操作规程又不熟悉,在施工中又不易发现事故隐患,以致造成了人身伤害事故。
4、忽视了督查整改的重要性,力度不够。有些施工企业领导和项目经理重生产,轻安全,对安全工作不深入检查,不认真对待,没有长效的安全检查措施,有的要应付上级要进行的安全检查,就临阵磨刀应付一下,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不能进行及时整改。对不安全的防护用品,“三宝”、“四口”出现的问题,不及时整改和更换,给安全埋下了隐患。
因此,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已经成为当前解决农民工问题、保护农民工根本利益和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一项紧迫任务。
三、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要措施完善、落到实处
1、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安全问题人人皆知,但在具体工作中却各有不同,关键在于思想认识问题。作为施工企业领导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常抓不懈,防范于未然的超前意识。作为施工一线的管理者和生产者,安全生产与自己的切身利益更加密切,没有理由不重视,要清除麻痹、侥幸和消极无所谓的思想,从自身做起,从小处做到,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处处讲安全的企业氛围,把安全措施切实落实到每一天的施工生产任务重。
2、对新招雇来的民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岗前教育。未经培训教育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特别是特殊工种,一定要劳动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同时,不要随意调民工从事较危险的作业,调换工作时必须先进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3、施工企业必须根据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预防措施,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要对民工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落实到班组和个人。以确保民工施工的安全。企业的领导、工程师、项目经理、工长等有关检查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三定”原则(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不留隐患。同时,及时总结经验,使安全水平不断得以提高。
4、健全完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完善安全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民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责任和义务。项目管理者要在工作上、生活上关心民工,安全防护用品发放应同其他工人一视同仁。要在民工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的普及工作,增强民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5、必须增强监督检查的力度。检查规章制度执行和实施的效果,最根本的方法就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筑工程在安全生产中的诸多隐患,往往在于检查不及时、不深入,因此必须以安全制度为标准,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及时整改,对发现不合格的假冒伪劣安全防护用品要及时更换,对发现的问题要一抓到底,积极出主意、想办法,帮助解决困难,力使安全不留隐患。
本着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以全面提高农民工安全素质为目标,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保护农民工职业安全健康权益为目的,落实责任,规范管理,提高质量,加大农民工特别是高危行业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力度,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提供可靠保障。讲安全、创安全营造一个双控局面,力争做到人人讲安全、处处讲安全、事事讲安全,以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为核心,努力营造一个健康发展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