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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民工培训及对策

作者:陈健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5月23日

  三、对策及建议

  农民工培训将是我国今后成人教育的一个新增长点,国家正在完善农民工培训体系,国家安监总局把“强化安全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培训”作为2007年工作重点之一提出,要求认真实施这一系统工程。在这个过程中,对于全社会、用人单位,既是艰巨任务,也是新的发展机遇。因此,地方政府应有长期的眼光和规划,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江苏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尽快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的同时,要逐步加强农民工培训工作的管理,使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有法可依;要不断探索在农民工培训上的特色之路。

  1.转变观念,高度重视,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农民工培训工作意义重大,关乎社会的稳定,农村的发展,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级政府部门不但要充分重视,而且要转变培训的观念和模式,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教育为先”的理念。农民工的培训不是把物质条件创造好了“等”其主动来参加培训,而是要想尽一切办法“让”和“请”农民工来参加培训,要教育和吸引农民工认识到接受培训的好处,激发其参加各种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综合素质的热情。真正实现“让农民工满意,让用人单位满意,让政府满意”的目标;真正实现“要我培训”向“我要培训”的转变。同时,政府有关部门逐步建立培训结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持证上岗和就业准入制度,在强化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劳动力市场“通行证”的就业准入制度的管理方面尽快出台相关政策。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随机应变,因人施教。

  (1)办学形式要多样化。对农民工的培训应当根据农民工的工作特点采用集中授课和现场指导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可以把课堂开在工地、车间。在开课时间上可采取脱产和业余相结合,节假日、休息日、八小时之外,只要有需要就开班开课。学制上也可以采取系统培训和一技一能的短训或超短训班结合的形式,使培训的成果一点一点积累。在教学手段上传统的教学和现代的科学技术相结合,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多媒体技术,制作教学光盘,使农民工在业余时间自学、自用、自我提高、自我发展、自我创业。

  (2)办学对象要层次化。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和层次进行“因人施教”。对于知识文化水平稍高的农民工可以进行一些难度较大、要求较高、精密技术工种和经营管理方面的系统培训。对于知识文化水平一般的大多数农民工,可以进行一些有一定技术难度的、要求不太高的技术工种和规范化管理操作方面的系统培训,使农民工由纯体力型向体力技能型转变。对于少数知识文化水平偏低,没有稳定收入的农民工可以进行一些难度不大、要求较低、容易操作的技术工种培训。

  (3)办学内容要实用化。在教学培训过程中,要既不拘泥于教材,也不脱离教材,始终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随机应变、因人施教;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实事求是、适应环境;事故案例、提疑解难。摆脱程式化的课堂教学方式,使农民工的培训能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同时,要重视对农民工的心里培训,要将心里培训列入培训计划,对于减轻工作压力,消除心里紧张,增强工作自信心等心里疏导有极其重要的帮助,还能提高农民工的创新意识、集体意识和协作团队精神,为企业的安全发展奠定基础。

  (4)办学方法要多元化。一是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农民工集中的企业合作,举办针对行业特点的专业技能培训;二是把农民工培训引入市场运作机制,把培训和向用人单位的农民工推荐结合起来;三是企业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企业通过请教师、配教材的形式,加强对职工的培训。企业参与培训是提高农民工素质的一条重要渠道。应当逐步建立起“定单培训,企业参与”的机制。

  3.勇于实践,培考结合,积极调动,实现双赢。

  (1)培训和考证结合。根据一些行业农民工分散性、流动性、季节性,工作时间长、不固定的特点,采取课上授课和课下自学结合,长训和短训结合的办法,分阶段教学,累计学时,逐步推行学分制,实行弹性学制,方便有一定文化基础和能力的农民工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并允许培训学校通过考核将农民工已有的知识和技能认定为学分,学校可以将这类学分折算成接受本校学习的学历学分,凡是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只要累计达到所需学时,或完成各个阶段的教学要求(通过阶段的考试)即可颁发证书。同时,为激励农民工学习知识,学习技能的积极性,有关部门可联系相关行业协会定期组织举办农民工技能大赛,通过技能大赛对农民工进行技能等级考核认定,并颁发证书。只有这样,培训才有吸引力,培训后的农民工在就业中才具有竞争力,才能体现培训主体、培训对象和用人单位的三赢局面。

  (2)免费和收费相结合。政府对农民工的免费培训投入是有限的。对于那些有一定技能,生活基本稳定还有技能升级需求的农民工,培训就可收取一定费用。对有一定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培训机构可与用人单位合作,根据企业需要,可先免费招聘和培训,合格上岗后由企业支付培训费,或从农民工的每月收入中(在其可承受的范围之内)逐步扣除。

  (3)培训和就业信息、维权服务相结合。通过就业信息服务引导农民工正确选择技能培训方向。把培训、劳务输出、信息资源有机结合起来,达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在专业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方式上应当以市场为导向,使农民工培训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4)农民工培训和农民工子女的培训、教育结合。农民工培训的最终目的是顺利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而关注农民工和农民工子女的教育与培训则是从更长远的眼光来推动这个转移。同时,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出照顾农民工和农民工子女的入学与接受教育的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农民工子女参加教育。

  总之,农民工培训是个系统工程。这种表现,一是所涉及的不仅仅是培训本身,更需全社会对农民工的真正关注,需要对他们的生存状态有更真实的了解。许多农民工表达的想法和要求已超出了培训内容,更多的是对平等的要求和对公正的渴望,希望全社会改变对他们的歧视。我们的社会发展离不开农民工,我们的经济生活离不开农民工,我们的每一个家庭离不开农民工。二是对农民工的培训不能仅限于政府和企业,还应积极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形成全社会的合力来进行农民工培训,提高农民工的综合素质,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真正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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