⑦ 临时用电:
A、 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B、 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
C、 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正确;
D、电气总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E、 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F、 是否实行“一机一闸”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G、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⑧ 安全文明管理:
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挡措施、总平面布置、现场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垃圾污水、防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4、 审核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
5、 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 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
7、 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
8、 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停施工:
① 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书通知,责令施工企业整改;
② 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的检测工作;
③ 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
④ 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
9、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
1、 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和要求时;
2、 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 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 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 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 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7、 出现安全事故时。
五、安全生产监理目标
死亡事故:零
重伤事故:零
轻伤事故:2‰
重大设备事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