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鹿邑县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安全监管局的具体指导下,始终将安全生产工作做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创建和“打非治违”为抓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夯实监管基础工作,狠抓事故隐患整改,有力地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加强领导,层层分解责任
今年以来,先后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全创建”、“烟花爆竹打非集中行动”、“打非治违”等数次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坚持每月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常委、县委书记陈志伟、县长朱良才、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建华等县领导多次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会议精神,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重视再重视,严格再严格,落实再落实,责任到位,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高频次的会议部署,增强了各级各部门的责任意识,强化了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在全县营造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压态势。年初,县政府按照“一岗双责”和“党政同责”的要求,根据乡镇和部门实际,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逐项进行量化、分解,与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分类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目标及考核细则。各乡镇、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逐级分解,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全县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体系,实现了安全责任无缝隙。
二、落实措施,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深入推进安全创建,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年初,县政府以鹿政3号文件印发《关于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推进2012年安全鹿邑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县安委会以4号文件印发了《鹿邑县2012年安全创建推进意见》,确立了观堂镇、玄武镇、辛集镇、谷阳办事处及产业集聚区5个乡镇(办事处、管委会)、280个行政村、2个社区为创建示范单位,全面开展创建示范工作,并进一步丰富内容,打造精品,提高水平,真正起到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安全创建工作开展。
二是积极开展检查整治,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今年来,我们围绕春节、两会、五一、夏季高温等重要节假日、重大政治活动及季节性生产的特点,开展了三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检查活动紧紧围绕“防范事故发生,减少人员伤亡”的总体目标,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县安全生产进行拉网式检查。针对季节性特点和某一时期存在的突出问题,适时开展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旅游、电力安全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通过检查和整治,共排查出安全隐患1650条,落实整改1602条,整改率97.09%。做到了从被动防范向主动防范转变,从事后救助向事前防范转变,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了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是扎实开展“打非治违”,全面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4月17日全国、全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县立即召开会议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县长朱良才、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建华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朱良才县长要求全县要牢固树立“四个观念”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一是要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的观念;二是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的观念;三是要牢固树立各负其责的观念;四是要牢固树立安全事故可防可控的观念。县政府成立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建华任组长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县安委会结合实际,制定了《鹿邑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鹿安委〔2012〕6号),对各成员单位的任务目标及检查内容进行了明确分解细化。并于4月23日,县政府组织召开由各乡镇和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的全县“打非治违”动员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建华从“思想认识、工作责任、工作措施”三个方面进行了强调和安排,正式拉开了全县“打非治违”工作的序幕。全县动员会议之后,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制定的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打非治违”的专项行动,公安、交通部门对酒后驾驶、超载、超速行驶、无证驾驶、驾驶证与所驾车辆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等问题进行了严查重管;公安消防部门开展对全县的人员密集场所的突击检查;质监部门开展全县特种设备大检查,对不合格的压力容器,责令使用企业或单位停止使用;安监部门开展了全县加油站、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工商、住建、旅游、教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开展大检查行动。截至到目前,全县共出动1296人次,对512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非法经营121处、非法建设3处,其他违法行为1367处,下达责令整改20份、停产停业整顿5处,关闭取缔1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