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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的权位不容亵渎

作者:张修东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0月21日

  四是要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经营的关系,就必须注意树立这方面的典型。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当领导的要把员工的生命放在第一位,员工要把爱惜个人生命作为对企业、对家庭负责的关键来落实。当安全与生产经营发生矛盾时,不论是领导还是员工都应义无反顾地做到先安全后生产,这一条必须时刻装在脑子里,记在心窝里。能不能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应将是不是安全作为首要问题考虑,既不疏忽,也不含糊,更不能碰侥幸。要注意树立抓安全促生产经营、只抓生产不顾安全、盲目蛮干出事故等方面的典型,起好警示作用,切实通过正反典型使领导和群众都认识安全的地位,树立安全的权威。
  3、坚持依法治理安全环境,从现场操作中把住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关口。现实中,干部违章指挥、员工违章作业,重事故后的处理轻事故前的预防、重经济处罚轻说服教育等现象比较普遍,依法综合治理安全的气氛不浓,意识淡薄,这也是导致事故频繁发生甚至是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一个原因。要把学习、宣贯《安全生产法》作为依法治理安全的抓手,干部要努力做到依法抓管理、抓监督、抓实施,员工要努力做到依法维护自身生命安全,增强依法保命意识。要坚持贯彻执行“大法”(安全生产法)与“小法”(规程措施)有机结合。常言道,规程措施是员工生命的“护身符”,它是由许多员工兄弟用鲜血写成,遵规命自保,违规定遭殃。要把打击违章行为,消灭现场违章作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要措施目标来对待。我认为,由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而带来的生产经营结果或利益是现实的,但同时带来的风险却是难以预料的,危害结果也是不确定的,冒险蛮干不如不干,违章去干等于白干,一些特大事故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实际上,现场出现违章仍是一个对安全的地位认识模糊、权威得不到树立所致。回顾安全生产史,95%以上的事故是“三违”造成的,“三违”是事故之源。因此,员工实现安全生产应从自身做起,应从树立保护自身生命的意识做起,总之一句话就是只有自己能管住自己。要大力提倡安全管理中的团队精神,就象一个大家庭,互相提醒,互相帮助,形成你爱惜我的生命,我对你的生命负责的氛围。
  4、严格安全考核和奖惩,从经济利益的角度突出安全的地位。老子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人对经济利益的需要是一种正常需求,但不是唯一需求。比这种需求更为重要和珍贵的便是人的生命。因此,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在制定制度规定时,充分考虑奖罚的重要性、时效性,真正坚持重奖重罚,在安全考核上突出安全在企业管理中的权威,突出安全在经营利润中的分配比例。抓安全考核要重视安全苗头的处理,事故的发生有其连贯性,不安全的苗头一出现就应分析原因,采取经济处罚措施,绝不能等到出了大事故再去挨板子、定条规、罚银子。要教育员工正确对待经济利益,实践证明,顶不住眼前经济利益或超额生产经济指标的诱惑,一味去闯侥幸盲干、冒险蛮干,一味去挣钱瞎干,员工便会失去将来的幸福。要通过严厉的安全奖惩来树立安全至高无上的权威,尤其是对因违规违章导致的安全事故、重大恶性事故,不迁就照顾,不讲情面,按责任大小当罚则罚,当重罚则重罚。同时,对那些为实现安全生产作出贡献的员工,特别是对制止事故发生起到重要作用的员工,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其先进事迹,在经济利益上给予大额度资金奖励,确实突出由安全生产带来的利益,激励每个员工去实现个人和企业安全目标。
  5、树立抓好安全就是干部政绩的思想,坚持个人安全就是对人生负责的态度,从讲政治的高度树立安全权威。现实情况下,生产经营的任务越来越繁重,由此带来的安全生产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安全也越来越成为考核企业和各级干部的重要指标,这也是进一步树立安全权威的具体体现。重视安全、管好安全的干部是好干部,能按章作业、实现自身安全的员工是好员工,正逐步成为人们的共识。我认为,当干部的要把关心员工的生命放在第一的位置,分管范围内实现安全生产就是一名称职的干部,就是最大的政绩。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好不好,应该作为考核干部工作能力、评价干部德行、决定该干部能否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应该作为分工单位是否达到先进标准的重要条件。作为一名员工,能不能搞好自身安全,是对家庭、对社会、对企业是否负责的表现,是人生的基本态度,所以安全工作不仅仅体现为个人利益,更多的时候体现为群体利益。只有人人重视了安全,人人在搞好生产经营的同时首先考虑到人身安全,才能有充分把握把安全工作搞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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