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有些单位抓安全习惯于打“人海战术”,搞表面上轰轰烈烈,实际上很不扎实,重治标,轻治本,急功近利。有的头疼医头,脚疼医脚,顾此失彼,结果是按下葫芦浮起瓢。还有单位抓安全时紧时松,安全不好时抓安全,安全好了就忘安全。“安全第一”的方针缺乏具体落实的一贯性。特别是在强本固基方面,尽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一再强调工作重心要下移,管理控制到岗位,但具体到企业往往不能很好解决。而要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首先,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内容要完整、结构要合理。既要包括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安全生产制度保证体系、安全生产监督保障体系,又要包括安全生产投入和财力保障体系、事故应急救援和响应保障体系以及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HSE)管理体系,还要包括企业安全文化保障体系。各体系之间要保持紧密联系,在管理过程中协调统一、步调一致。
其次,各项规章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要“严”字当头。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要抓好制度的教育和落实,使广大员工懂得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是经过多少人的鲜血和生命及沉痛教训写成的,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运做就是珍惜生命、珍惜父母的养育之恩,珍惜家人和儿女的情感。教育员工自觉用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把自觉执行规章制度变成大家的自觉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人的行为要狠抓一个“严”字,要严制度、严标准,严明劳动纪律。特别是对那些日常违章人员,在对其做到教育的基础上,利用曝光、经济重罚等措施,督促本人增强安全意识和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督
企业是市场竞争的主体,也是提供安全生产保障条件的责任主体。企业管理,关键是成本管理。成本越低,企业的效益越高。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力争效益的最大化,必须千方百计降低成本。由于目前我国市场经济的法制不健全,安全监管体制、监管力量、监管装备均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安全生产,事故赔偿费用过低,处罚力度不够,加之一些官员官企勾结,权钱交易,徇情枉法,以及客观上事故具有偶然性、随机性,职业病具有潜伏性,隐患具有隐蔽性的特点,使企业感到事故成本远低于安全投入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要求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机制、自主搞好安全生产已经是不可能的了。国家必须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切实转移到监督上来,大力加强各方面的监督。迫使企业认识到:事故成本远高于安全投入成本,安全风险远高于市场竞争风险,人的价值远高于财富。从而不折不扣、认认真真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企业由被动转为主动抓好安全生产,其前提是监督,关键也是监督。
首先,要根据权、责统一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由上级的党政一把手和下级的党政一把手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双签),严格考核、奖惩;要坚决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对各地、各部门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使政令畅通,监督到位;要加大反腐败的力度,严格禁止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企业参股分红,严禁利用行政审批搞权、钱交易,严禁贪赃枉法,违者要严惩不贷。
其次,建立统一、高效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进一步改革现行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切实解决安全监管职能规定不科学,安全监管机构设置不合理,安全监管层次过多、职能交叉、文件打架、权责脱节和多重多头执法等问题,真正建立统一、高效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大力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权威。
再次,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国家应在国家主要媒体的黄金时段和重要版面上按月公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类事故统计分析情况,对重、特大事故及时曝光;跟踪报道事故原因、处理结果和整改情况;大力宣传各行各业重视安全生产的人和事,让安全生产这一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得到全社会的关注,使企业的安全生产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真正形成一个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提倡防患于未然
古人说:“明者见于未萌,智者避危于无形,祸固多藏于隐微,而发于人之所忽者也。”意思是:明智的人在事故发生前就有了预见,有智慧的人在危险还没有形成的时候就避开了,灾祸本来就大多藏在隐蔽不易发现的地方,而突发在人的忽略之处。这话对我们抓好安全生产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安全工作的关键就是要防患于未然,能“见于未萌、避危于无形”。综观许多安全事故,都在发生前就显露出了隐患。如果相关责任人能见微知著,提前排查出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完全能够避免事故发生。
要防患于未然,首先要提高员工的责任心。要通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每一个生产环节的安全目标量化到人,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促使他们主动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要防患于未然,其次要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技能。对各种生产设备、每一个生产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员工要能及时察觉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排除。这就需要企业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技能培训,使他们真正掌握安全生产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