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树立靠制度管事理念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非常必要,但企业存在的一些安全管理薄弱环节使得制度落实不严、不到位。要以“完美执行,快乐工作”的态度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层层抓、层层管、层层分解,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每个岗位,制定、完善、落实各种规章制度,并使各种制度正规化、规范化并有效运作。
有力的安全监督检查是落实安全规章制度的保障。要将“定期查、不定期抽查和复查”相结合,并做到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发现、及时整改”;要坚持“有规必依、违章必纠”的原则,充分发挥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监管的作用,以高度负责的责任感除隐患,灭事故。加大安全考核激励力度,“当赏者,虽仇必录,当罚者,虽父子不舍”;“赏不忘士卒,罚不忘将帅”,体现赏罚分明。
四、 树立安全生产“问责制”理念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安全生产问责制是培育和发展现代企业及领导者的本质责任要求,是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机制,也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因此必须健全完善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尤其是要坚定不移地落实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目前,行业内外诸多企业已实行安全生产重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领导干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特大及特别重大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应引咎辞职或撤职。这一规定被称为悬在领导干部头上的一把“安全之剑”。突出对重大事故问责的原则,特别是强化对直属企业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安全责任的追究,其目的是规范事故管理,按照“四不放过”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领导者的行政责任。
安全生产问责制为企业管理者敲响了警钟,改变了过去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后只处理直接责任人而相关行政领导相安无事的状况,使得各级领导更加重视和关注安全工作,自觉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企业的安全人员和经费投入到位,自觉把安全生产摆在日常议事日程,为杜绝事故隐患采取有力措施,真正担负起“领导责任和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