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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当前中国安全体制的弊端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6月10日

  三、监管不力、法制不全

  政府在安全监管职责方面分工不清,造成监管失位是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前段时间发生的沈阳“毒豆芽”事件凸现了这种监管责任的缺失,事件已经发生了,工商、质监、农业部门都推诿说不是自己的监管职责,这一方面证明我们的安全法制不健全,另一方面表明我们的政府职能部门没有真正履行自己的责任。这就造成不法分子违法有恃无恐,造成严重的安全危害。

  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安全检查制度存在很大缺陷,尽管我国制定了多层次广范围的检查制度和检查体系,但执行的时候常常形同虚设。检查的惯例是检查前先通知,让受检查单位有充分的时间准备,掩盖安全方面的漏洞,以避免处罚。检查时常常是检查人员到现场走马观花看一遍,听听领导汇报,然后就是酒局饭局,检查过关。这种检查行为不仅浪费大量的社会资源,而且根本不能起到监督的作用。我们常常在事故现场看到一个个监管人员为自己辩解,说自己都是按规定严格执行检查制度,殊不知长期形成的虚假检查方式正是造成安全隐患不能发现排除、安全事故屡屡发生的重要根源。

  在监管体系中,政府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无疑扮演着最重要的角色。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责任心、原则性、思想品质直接关系着监管的效率和效果。一些企业为了逃避监管,就会想尽千方百计拉拢腐蚀监管人员,给他们提供各种方便,让他们成为自己的利益共同体。这种利益链一旦形成,安全监管就成为一低空文。

  事故责任追究过程中,对安全责任追究的公正性常常受到社会的质疑。中国的法律体系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同样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对不同的人来说常常存在很大的处罚差异,而这个差异又是法律所允许的,所以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责任和性质的界定起到关键的作用。如果执法人员和被处罚者存在利益关系,就会造成安全责任追究上的巨大不公,也会造成对安全违法行为的纵容和庇护,无形中滋涨了违法犯罪分子的胆量。

  四、生计艰难、群体弱势

  一次次安全事故中,我们看到了一个个鲜活生命的消逝,听到了一个个孤儿寡母的哭泣,事故中遭受死难的同胞令我们深感生命的脆弱,哀悼他们的不幸。在扼腕长叹的同时,我们不能不深入思考为什么安全事故总是发生在这些贫困人群的身上。

  近年来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中,以煤矿和建筑工地为最。在死伤的人群中,来自五湖四海的农民工占绝大多数,他们死了,有的连名字和籍贯都难以查到,所以他们的维权赔偿等工作都相当艰难,这也壮大一些私人企业主敢于冒风险去谎报瞒报安全事故的胆量。

  在事故中死伤的人员无疑大多数都是弱势群体,他们从事世界上最苦最危险的工作,是因为他们大多来自于贫穷落后的农村,家庭生计艰难,尽管有许多危险,但为了担负起家庭重担,他们义无反顾地走向危机四伏的矿井和建筑工地。他们不是不知道自己工作的危险,他们也体会过身边兄弟在事故中丧生的恐惧,但为了生存,他们还有别的选择吗?

  一方面,这些弱势人群,文化程度和知识水平一般都很低,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必须对他们进行反复教育才能让他们改掉平时形成的陋习,许多企业在这方面投入的力量远远不够,成为安全事故发生的内因。另一方面,这些人群有一些经验教训,有自己的安全意识和警觉性,他们在工作中能够发现一些事故的苗头和隐患,他们提出来了,但企业为了追求效益,忽视他们的意见,更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要想改变这种现状,让民工兄弟们能够充分地提出自己的合理诉求,能够在拒绝违章指挥时理直气壮,就需要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给他们平等的尊严和权利,这样才能真正地做到本质安全。

  安全事故过去发生了,现在正在发生,今后还还将发生。虽然目前我们国家的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但我们应看到十多年来我们安全工作的不断进步。虽然由于体制上的原因我们的安全工作还有许多痼疾,但我们的国家和政府都一直在努力铲除顽疾,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去不断改进安全管理,让每一个中国人都感受到平安和谐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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