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季节是各种事故高发期,尤其易发生中温中暑、火灾、机械伤害、中毒。为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于6月6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函〔2016〕117号),通知中明确,用人单位是防暑降温工作责任主体,要认真贯彻《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落实好防暑降温各项措施:
一、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要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调整劳动者高温天气工作时间。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二、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
1.增设通风降温设施,改善作业环境。存在高温作业的场所,对热源应采取隔热、设立环保空调,通风降温、送新风等降温措施,为接触热源高温作业的劳动者配备防热辐射工作服,做好作业场所的高温作业的定期检测。
2.组织高温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
3.加强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4.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应当立即采取救治措施,病情严重者,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要为劳动者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5.为从事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6.依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为落实以上通知精神,各用人单位具体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管理,全面落实高温季节安全生产责任。各部门、各工段务必以高度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责任,各部门各工段班组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工作一定要亲自过问、监管,制订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安排必要的技术、装备和物资,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组织劳动者进行高温作业的职业安全健康培训。
二是加强用电管理和特种设备检修、保养、例检。高温季节用电量猛增,各种设备、电缆、电线在高温情况下、在高负荷情况下易老化、易断裂、易短路。各部门、工段要安排专业人员认真检修、更换线路和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路,严禁超负荷用电,严防电线短路引发火灾事故。特种设备要及时报备、年检、日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规范操作,及时发现并排除设施设备异常情况。
三是加强对操作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管理。对高温、密闭工作环境的场所要加强通风各降温措施,对有安全因素的场所全面配备、检查、更新消防安全设备,落实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疏导措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和疏散标志明示。
四是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运输和储存工作。高温暴雨等恶劣天气易诱发危险品火灾爆炸和泄漏事故,相关部门、工段要加强对各类有污染性、危险品的安全防范工作,从严落实日常监控措施,配备、完善设施和应急处理方法,安排专人对其负责,对其进行24小时的监管。气温超过35度时,搬运危险品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
五是做好职业、生活健康保护工作。高温天气极易造成作业人员心烦意燥、思想麻痹、身心疲惫进而引发各类事故,各工段要合理安排繁重、复杂的作业时间,不在高温的时间段连续长时间作业。高温天气是细菌繁殖最快的时候,食堂要做好食品采购时的质量甄别,不采购变质、劣质、易变质、过保质期的食品,生、熟食品加工时严格分类储放,确保全公司员工的饮食安全。高温天气人的休息睡眠很重要,宿舍内有住家属、小孩的职工请自觉看管好小孩,自觉保持安静的休息环境,做到不打扰他人、不影响他人具有良好公德心的员工。
六是做好高温中暑等应急处置工作。各企事业单位,应制定高温作业的应急预案,加强演练,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总之,在高温时期,各部门、各工段、各班组、各员工要把安全生产、生活放在首位,各部门领导要亲自抓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仔细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消除隐患,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预防事故发生,确保职工的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