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8月26日
1、每个工程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从安全生产考虑,既不搞施工组织设计,也不搞施工方案的工程,绝对不允许施工。
2、编制人员(技术部门、技术员、施工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入现场,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基础上,再研究经济核算,施工进度等因素。
3、国家明确规定在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尤其是爆破、吊装、水下、深孔、沿街、高压线附近、支模、拆除等大型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准开工。
4、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针对性,坚决防止一般化、形式化、公式化、口号化的安全措施。如出现此类问题,必须立即纠正。
5、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应针对下述几点:
(1)    针对不同工程的结构特点可能造成施工安全的危害;
(2)    针对施工特点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
(3)    针对选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变配电设施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
(4)    针对采用有害施工人员健康或爆炸危险的特殊材料的特点;
(5)    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的环境,给施工人员或周围居民带来的危害,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困难和危害等等。
(6)    从技术上采取保护措施,保护施工人员安全,保证工程安全施工。
6、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企业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实施。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