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与特点
1、工程名称:
黄浦体育中心及综合办公楼
2、 工程地址:
山东中路2号
3、工程特点:
本工程为黄浦区体育中心及综合办公楼,位于广东路以南、山东中路以东、延安东路以北、河南中路以西。建筑面积:48674.69 m2。(地下建筑面积为15365.3 m2。)工程场地北面有一电力大楼,大楼周围电缆密布,周边管线复杂,工期紧,工程基坑开挖深度9.8-10.4 m,属深基坑。综合上述情况可知:本工程的安全工作难度大,为了确保本工程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特编制本监理细则。
二、安全监理工作编制依据
1、本工程施工监理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 第70号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93号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
7、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工作的通知
(建设部 建标(2000) 第248号)
8、 《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GJ08-903-2003
三、安全风险分析
1、由于工期紧张,进场机械设备较多,各工种交叉作业时,易发生机械伤人事故。
2、本工程基坑开挖深度较深,易造成人、物坠落等安全隐患。
3、本工程属于繁忙地段,周围居民密集,车流量大,行人较多,对文明施工要求较高。
4、 周边的管线复杂,基坑开挖对管线易造成影响。
四、危险源控制
1、 机斗伤人--配合挖土人员严禁在挖掘机回转半径内工作。
2、 基坑邻边--基坑周边必须设置安全牢固的防护措施。
3、 登高通道--基坑开挖过程中,要有符合安全要求的上下扶梯斜道。
4、 基坑支撑上部严禁有残留物、材料、严禁人在支撑上行走。
五、安全监理目标:
1、无重大伤亡安全事故;
2、文明施工,争创市级文明工地。
六、安全监理措施
根据本工程特点和安全风险、危险源分析,拟订以下安全监理措施:
组织措施
1、 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总监代表和专职安全监理师负责具体落实;
2、 全体监理人员,日常巡视检查,配合总监代表和专职安全监理师检查、督促和落实有关安全监理事项。
技术措施
1、 督促--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保证体系、施工计划、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与教育。
2、 检查--检查施工单位落实安全保证体系、施工计划、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与教育的情况、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施工时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等要求。检查施工用电是否符合安全用电要求。检查基坑施工所设置的排水系统,基坑开挖周边管线的影响程度等。
3、 整改--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监理工程师采用口头、书面等形式,通知总包单位限期整改;特殊情况可通知立即停工,直到整改符合规范要求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