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部门的负责人要在企业安全委员会和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本科室人员和基层专兼职安全技术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主持每月一次的安全工作例会。
(2)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本科室工作人员和专兼职安全员的业务技术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4)组织开展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委员会和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并迅速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
(5)主持制定安全管理奖惩条例,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