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部是在董事会领导下,协助集团公司搞好安全生产的职能科室,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综合部门。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⑴.负责编制、修订本单位的设备、操作规程或岗位操作法。
⑵.在制定长远技术发展规划、技术改造、增产节约措施计划时,必须包括安全生产、工业卫生方面的内容。
⑶.组织本单位6S现场管理工作。
⑷.督促检查安全防火、安全通道、安全行车、消防设施的管理,搞好消防队伍的建设。
⑸.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并组织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⑹.负责制定审核开停车方案,确保系统开停车安全。
⑺.参与工艺设备的大、中修管理工作,参与检修质量评定。
⑻.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监控和工艺管理。
⑼.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组织培训、负责做好特殊工种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⑽.组织好全公司的安全检查工作、监督检查不安全隐患的落实整改,贯彻执行“四不放过”原则。
⑾.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和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审查。
⑿.组织制定、修改、审核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⒀.督促并配合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备、起重机械、升降设备、安全装置等,按规定检查和检验工作。
⒁.督促与协助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防止职业中毒。负责定期对接触尘、毒职工体检。
⒂. 负责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
⒃.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
⒄.有权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对明显处于危险运行状态的设备,违章检修、违章动火和违章操作等一切可能危及安全的作业,有权令其停工停产。
⒅. 定期召开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⒆. 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