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 强化个人安全意识,加强自我防护能力,凡不自觉配戴安全帽、安全带及因工作不细致留下安全隐患者,均有如实记录。
2.3.4 建立全班安全信息台帐,内容如下:
2.3.4.1 班内全体人员全年的由生物节律曲线确定的
“不安全作业期”,处于不安全作业期的职工应安排在安全作业区工作,禁止其高空作业和中、长距离驾驶汽车。
2.3.4.2 记录班内职工的健康状况,家庭关系是否和谐,是否有其他因素而使情绪低落(如被盗、和外人争吵、赌博等),有上述情况者,应不安排其参加危险作业。
2.3.4.3 记录联保单元小组成员相互之间的团结情况,出现不团结时应及时作思想工作,或调整成员。
2.3.5 班内应建立如下施工活动记录:
2.3.5.1 安全教育与安全活动记录。
2.3.5.2 现场安全检查与整改记录。
2.3.5.3 施工设备运行与检点记录。
2.3.5.4 安全生产违章与安全事故记录(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罚记录)上述记录应及时如实,有时间、地点、内容、发生部位、设备名称规格、简单经过、问题的性质、结果、原因初步分析,当事人和检查人记载等。
2.3.6 在执行任务承包时,分配应与安全、质量挂钩,并有记录。
3、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的考核及奖罚:
3.1 以记分的方式进行考核。
建制标准化、满分 15分
操作标准化、满分 30分
现场标准化、满分 30分
管理标准化、满分 25分
3.2 前述第2项的每一小项均为一考核指标,纳入统一的“评分表”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计分。
3.3 评分表考评程序
3.3.1 班组自评分
3.3.2 队长检查、修改、确认。
3.3.3 基层单位安全科(或组)验评。
3.4 考评时间:
3.4.1 班组自评、队长确认;安全科(组)验评每月-次;
3.4.2 公司各基层单位每半年阶段考评一次;
3.4.3 年终公司总评一次。
3.5 考评法则:
3.5.1 各级都应按实按标准记分。
3.5.2 如基层单位安全科(组)对班组的验评分数比班组自评分(经队长确认后的分数)低20%,则安全科(组)应对该班评分倒扣适当分数,倒扣的分数额视分数差值大小而决定.
3.6 等级划分:
考评总分90分以上(含90分)者.为优秀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
考评总分70至89分者,为合格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
考评总分69分以下者为不合格班组。
3.7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半年内不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评比。
3.7.1 班组成员半年内有一次严重违章者。
3.7.2 班组成员半年内发生二次轻伤事故,或一次重伤事故者。
3.7.3 班组成员半年内发生一次设备事故或火灾事故,经济损失在500-1000元以内者。
3.7.4 一个月以上不提供“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评分表”者。
3.7.5 班组成员在生产现场有打架、斗殴,无理取闹行为一次以上者.
3.8 一年内发生死亡事故一人以上(含1人)的班组,一年内不得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的评比。
3.9 优秀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的月奖(超额奖或综合奖)在应得值的基础上再增加5%。
合格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的月奖拿取本份,不加不减。
不合格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的月奖在应得的基础上扣减5%.
无考评资格的班组的月奖,在应得值的基础上扣减10%.
3.10 期限计算方法:在半年阶段性考评时间内,如发生“3.7.1”至“3.7.5”款情况之一者,则从发生之日下一个月开始计算半年的罚期,如无上述情况,则在半年考评期满后的下-个半年(六个月)为奖罚期.
3.11 队长以上干部的安全奖罚,按公司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