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按照公路交通部门、电信等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确保汛期安全。项目办质安科负责及时收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相关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并及时更新、补充内部相应的管理制度。公路、交叉、电(光)缆及地下管道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遵循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各项目监理、经理部做好重点控制区域的安全预防措施。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涉及与公路、交叉、电(光)缆及地下管道的上跨、下穿和交叉等施工项目,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牌、夜间照明或反光设施,重点控制区域必须安排安全防护人员。
2、在涉及与公路、交叉、电(光)缆及地下管道附近施工、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在高空临边行走,施工设备、材料等严禁堆放在临边,以防掉落。
2)横过交叉道口时,要止步瞭望,确认两端均无车辆开来时方准通过。
3)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使用个人劳保用品,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
三、防止挖断电(光)缆及地下管道、损坏电(光)缆及地下管道。
1、认真细致的做好施工前的现场调查。搞清楚施工区域内地下电(光)缆及地下管道的位置、径路及深度,向施工人员做全面详细的技术交底,做好地面标志。严禁盲目施工。
2、搞好施工协作配合。同有关单位共同勘察现场,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对施工区域的施工作业和电(光)缆及地下管道设施共同做好监护。
3、进行试探性挖掘,以人工开挖纵、横向及环向的探测沟,进一步了解复杂的特殊地段及咽喉区的电(光)缆及地下管道敷设情况。
4、严格劳务人员的管理。必须有专门的安全和技术人员对劳务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和监控。
5、严格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专人盯岗监护指挥,做好安全防护和技术指导。严禁在电(光)缆及地下管道径路左右各一米范围内进行机械挖掘和铲推土作业。严禁在电(光)缆及地下管道埋设较浅的地面上倾卸重物和过往车辆。
6、预测预防,做好抢修准备,减少对运输的干扰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