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加大现场监管督查力度,切实做好夜间、节假日、特殊时期的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公司生产安全有序进行,制定本管理办法。
1.2值班必须遵循责权明确、程序规范、有效控制的原则,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值班职责。
2适用范围及形式
2.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领导、中层干部及现场管理人员(红袖套佩戴人员)在夜间、节假日、特殊时期的值班管理。
2.2节假日、特殊时段实行公司领导、中层干部24小时值班。公司领导、中层干部的日常值班采取每周一天循环进行的形式;现场管理人员实行跟班管理的形式。
2.3公司领导、中层干部夜间值班时间为18︰30至次日08︰00。
2.4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
2.4.1负责对公司重要部位、重点岗位及作业现场的生产组织、安全质量以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巡查、督查工作;
2.4.2及时协调、处置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2.4.3负责处理和协调值班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并按程序要求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公司值班领导负责应急处置的现场指挥;
2.4.4负责值班期间的内、外部联络沟通、协调处理工作;
2.4.5规范填写值班记录;
2.4.6在晨会上通报值班情况。
2.5值班人员的工作要求
2.5.1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值班期间不得迟到、脱岗,严禁酒后值班或在值班期间饮酒;
2.5.2值班人员因公出差或有事请假、换班的必须事先自行调剂并向办公室报备;
2.5.3公司领导、中层干部夜间现场巡查不得少于两次,并在配电房、码头等重要部位记录本上签字备查;
2.5.4巡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责成责任部门整改;
2.5.5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按公司《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规范处置值班期间遇到的各类问题;
2.5.6值班记录本在晨会上交接。
3奖惩
3.1值班人员违反本办法或对值班期间发生的问题处置不当者,按照公司《安全奖惩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3.2对一个月内督查中多次重复出现的问题,除责成该部门责任人做出书面检查外,由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作为绩效考评的依据。
3.3对在值班管理中工作认真负责、表现突出者按照公司《安全奖惩管理制度》中的奖励标准执行,奖励费用从安全奖励基金中提取。
4本规定涉及的表格
安全生产值班计划
《安全值班记录》
现场检查、夜查记录
检查时间 | |
参检人员 | |
检查部位 | |
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门卫保安;配电值班:; 仓库:;码头(1-4泊位、夹江泊位:; 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
处置方案: | |
参检人员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