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爆检查组是保证井下电气安全的专业组织,为保证其正常工作,做到有职有权有责。该组织隶属矿安全监察部,业务上由机电副总工程师直接领导,防爆检查员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身体素质好,业务熟练并必须经防爆电气原理、三大保护等专业培训,取得资格证方可担任。
2、防爆检查组要有明确的责任、职权范围和岗位责任制,以达到责任明确、任务具体、各负其责。对高沼地区每周检查不少于两次,对一般地区每周检查不少于一次,对检查情况应做好记录并填三联单。
3、防爆设备检查组应对全矿防爆电气设备的电气管理和安全运行负全部责任,并对电缆组和小型电气管理组的工作质量负责,检查落实,并记录存档。
4、防爆组应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井下电气规程》及有关规定,矿要制定奖罚制度报新乡公司备案。
5、由于防爆检查组工作失误,空、漏检未负责任,造成失爆发生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应由机电副总负责追查防爆检查组或责任人的责任。
水电站大坝安全检查施行细则
临时用电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电气设施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电钳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运队电钳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运队配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电气焊维修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用电管理规定
企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
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
工厂安全用电规定
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
电线电缆安装标准规范
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控制管理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