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团委书记是电力生产共青团系统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于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有关规定的执行以及各团总支、团支部安全生产责任的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3)、把安全思想教育列入政治思想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各团总支、团支部围绕电厂的安全生产目标的工作为工作重点,采用多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增强青年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努力提高青年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并把促进安全生产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督促实施。
(4)、配合生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消防工作、交通安全工作的规定、指示。下基层检查工作时,同时要检查安全工作。
(5)、以“青年安全监督岗”为阵地,深入开展好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