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提高职工对作业风险的认识,全面分析、掌握各类作业的危险点并加以预控,从而有效地预防人身伤亡事故、误操作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机组被迫停运事故以及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人员应充分认识到任何生产工作都存在着不同程度危及人身安全的因素,危险点是客观存在的,但也是可以预先进行分析和控制的。
第三条 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就是要引导职工在日常工作中,根据作业内容、作业方法、作业环境、人员状况等去分析可能产生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危险因素,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 一般要求和方法
第四条 凡在大唐南京发电厂内从事生产设备检修、改造、运行操作等工作必须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
第五条 各部门(公司)要把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计划。结合我厂生产实际,发动广大职工,组织进行检修作业、运行操作的危险因素进行评价,找出危险点,针对每一个危险点制定相应的措施,并汇编成册。
第六条 危险点分析结果应以车间或专业为单元进行汇总,最终由厂部统一编制成册,供班组在实际工作中使用。危险点分析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对于在使用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讨论解决,补充和完善危险点与控制措施,经过不断地总结、升华,逐步形成规范的符合实际的危险点与控制措施手册,以便职工学习和作业前对照使用。
第七条 由于每次作业时的工作环境、人员状况不尽相同,对于汇编成册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在使用时也不能完全照搬,必须结合当时的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进行补充完善。
第八条 危险点控制措施的重点为预防人身伤亡事故、误操作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机组被迫停运事故、火灾事故。特别是要重点防范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等发生频率较高的人身伤害事故。
第九条 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具体工作程序为:
在接受工作任务后,工作负责人要组织工作组成员进行危险点分析,提出控制措施。进行分析时,首先要结合以往的事故通报回顾此项作业是否发生过事故或不安全现象,并结合《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以及厂部制定的汇编手册,找出危险点,危险点分析着重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工作场地的特点,如高空、立体交叉作业、容器内、井下、邻近高温热体、邻近高压管道、邻近带电设备等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险因素;
必要时应事先到工作地点进行勘察。
(二)工作环境的情况,如高温环境、大风、易燃、易爆、有毒、缺氧、邻近或相关班组作业(交叉作业)等环境因素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险因素;
(三)工作过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如电动工具、起重设备、安全工器具等有可能给工作人员带来的危险或设备异常;
(四)操作程序及工艺流程的颠倒、操作方法的失误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害或设备异常;
(五)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不适、思想情绪波动,不安全行为,技术水平及能力不能满足作业要求等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等;
(六) 工作负责人在组织作业时,要特别重视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思想情绪的异常波动,并作为首要因素。
(七)在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填写危险点控制措施票,工作组成员学习掌握后在措施票上签字确认。
第十条 目前我厂需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的范围:
(一)大、小修重大操作项目(如汽机扣盖件、锅炉水压试验等)、日常重大缺陷消除、重要运行操作(如倒闸操作、机组启、停)等作业,填写工作票(操作票)的同时,必须填写危险点控制措施票,检修工作还应履行签发许可程序;
(二)事故抢修,以及其他紧急情况下属于可以不开工作票的,必须有危险点控制措施,在所制定的措施所得到落实后方可进行作业;
(三)特殊情况下由单人进行的作业,作业开始前由工作人员根据作业性质和作业环境,自己进行危险点分析和制定控制措施;
(四)上述作业在办理工作开工手续时,工作负责人必须携带危险点控制措施票,否则不允许开工;
(五)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工作组成员进行总结,对危险点与控制措施的准确性、严密性进行分析,提出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如何改进,为下次同类型作业提供安全可靠的经验;
(六)工作结束后,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交部门安全员长期保存,作为今后开展好此项工作的原始资料。
第十一条 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应与工作票、操作票、检修作业指导书等有机地结合起来,逐步走向标准化作业轨道。
第十二条 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要实行动态管理,要经常组织检查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讨论解决的办法。对于时间跨度较长的工作,如作业人员、作业内容发生了变化,要及时修定危险点和控制措施,在不同的时期要组织学习和落实措施;由于系统发生变化或设备更改的要及时修定危险点和控制措施。
第三章 各级人员责任制
第十三条 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和监督。
班组范围内的工作,作业危险点分析和控制工作的落实由班组长负责,班组安全员监督。
车间(公司、部)范围内的工作,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的落实由车间组织落实,车间安全员监督。
第十四条 对全厂范围内的工作由各车间组织开展各自范围的分析与控制工作,工程技术部、安全监察部组织协调和监督落实。
第十五条 工作负责人的职责:
(一)负责作业危险点的分析,组织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二)填写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票,组织工作组成员学习,并保证每个成员都了解掌握;
(三)对工作组成员精神状态是否符合当时作业安全要求负责;
(四)对作业现场所做安全防护措施、正确使用工器具、正确配戴劳动防护用品负责。
(五)开工前要在现场向工作组成员交代危险点及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十六条 工作班成员的职责:
(一)工作前应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运行及检修工艺规程中与本作业项目相关规定、要求;
(二)参加危险点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在工作中认真落实。
(三)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规范作业行为,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七条 班长的职责:、
(一)监督工作负责人组织工作组成员根据作业情况召开作业危险点分析会。
(二)根据当天作业安排召开班前会,强调危险点与控制措施,重点进行安全提示;
(三)深入现场检查危险点控制措施是否得到落实。
第十八条 工作票签发人的职责:
审查工作票时必须检查作业危险点控制措施是否齐全、正确。签发工作票的同时签发作业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票。
第十九条 工作许可人的职责:
对没有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的工作票不得许可开工。
第二十条 值长的职责:
(一)组织或指定班长进行复杂的电气倒闸操作和热力系统操作的危险点分析和制定控制措施,并进行审查。不得签发没有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的操作票。
(二)在审查工作票和操作票时,首先要审查工作任务是否与将要工作的地点、系统相一致。
第二十一条 倒闸操作监护人的职责:
组织操作人共同对操作项目的危险点进行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对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的准确、完整负责。
第二十二条 各级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
认真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指导班组工作人员开展危险点分析及制定控制措施,在现场检查工作进度及质量时必须检查危险点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二十三条 分管生产领导的职责:
对本厂所有班组是否都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负责,应定期检查和指导现场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给予必要的考核。
第二十四条 安全监察部和车间、班组各级安监人员要认真监督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的开展情况,同时厂部将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票作为等同“两票”考核。
第四章 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同几个方面的关系
第二十五条 与《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关系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是长期反事故斗争经验的总结,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某项具体工作的危险性,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已明确指出,在规程中“不得”、“严禁”、“防止”等所指出的内容就是作业的危险点。同时规程中也明确了对危险点的控制措施,以及发生意外后如何处理才能将损失减到最低程度等。
在实际工作中,工作的场所、现场条件以及人员的情况是不断变化的,《安全工作规程》为找出现场的危险点提供了一般的指导性依据,但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必须坚持以《安全工作规程》为指导,紧密结合现场及工作组成员的具体情况进行。
第二十六条 与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的关系
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主要是从热力或电气系统上所做的隔离措施,是防止电气或热力系统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对工作人员造成的伤害,依据是《安全工作规程》及反事故措施的有关要求,在工作前由运行人员所做的措施。
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所提出的防范措施,是对《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安全措施的补充和完善。是由工作组成员对具体工作进行分析后提出的,由工作组成员自己采取的措施。
第二十七条 与《作业指导书》的关系
在采用ISO9001标准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中实行的《作业指导书》,“作业要求”栏的安全措施条款中,除填写《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要求外,还要填写危险点分析所提出的控制措施。在编制《作业指导书》时,要将工作班组自理的危险点控制措施编入“作业流程栏”。
在现阶段可由工作班组自理,当危险分析及控制措施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再纳入计算机的规范管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安全监察部、设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